一、项目概况
建设名称:****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工业园
项目总投资:6403.54万元
项目概况:工程设计服务****工业园内所产生的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污水处理厂厂址位于**东路旁,****工业园****处理厂。由原建设规模500m3 /d增至1000m3/d,配套建设相应的建、构筑物、设备及部分管网。根据《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第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处理厂涉及重大变动,需做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
2.联系地点:******工业园
3.联系人:贺工
4.联系电话:189****5119
5.邮箱:****@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评价单位:******公司
2.联系电话:150****9294
联系人:万工
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的十个工作日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接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规划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资料收集、现场勘探,指导建设单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3)编写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各个专题;
(4)汇总各个专题的工作成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按照专家意见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修改,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概况与工程分析;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经济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环境评价结论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及建设情况的了解程度;
(2)公众对本项目施工期的环境污染及影响认识;
(3)项目运营对公众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4)公众对本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途径1:公众可以邮寄、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和建议。
途径2:可在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填报后回复评论。标书代写
本次公示期限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日期: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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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