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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函〔2025〕85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县域医共体强基工程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医院、****医院、龙****中心卫生院宗地范围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2930平方米,****医院建设智能化工程,建设覆盖全区的医疗互联智慧化系统;****医院标准升****医院住院楼一栋,改造面积约7431.44平方米;****卫生院内**一栋门诊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499平方米,并购置设备。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300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