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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地点:******开发区古现大街18号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现有厂区内主要产品为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年产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800吨。为满足市场发展需求,****又投资500万元在现有厂区****开发区古现大街18号)建设了****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项目,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内已建成厂房进行生产,无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使用外购的聚丙烯原生料、色母料等原辅料,购置注塑机、贴标机、空压机、供料仓等设备,建设食品用PP塑料杯、PP塑料盖、PP塑料勺等制品生产线,主要生产工艺为注塑成型、检验、包装等。项目年产各种塑料制品400吨。****委托******公司于2025年4月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6月17****环境局****分局以烟开环表[2025]35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于2025年6月20日开工建设,2025年10月5日建设完成。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实行两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200天,提供食宿。
公示期:2026.****.29-2026.****.04(20个工作日)
联系人:于总
联系电话:180****1211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