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精武镇**村改造一期项目地块(简称“项目地块”)位于**市**区精武镇,调查面积为94714.8m2,四至范围:**同兴路,南至明德道,西至民兴北路,北至慧明道。项目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公园绿地。
项目地块最早为潘楼村农业用地。现状地块内有三条临时土路,其中一条为东西向,位于地块中部,横穿本地块;另外两条为南北向,分别位于地块的东**和西**。地块西北部、中东部、东**、**局部作为菜地使用,地表遗留部分大棚骨架和少量生活垃圾,此外,东**还有两处临时搭建的看菜地的小屋。地块东北角地表被苫盖,并零星存放了少量建筑材料;南侧边界处地表被苫盖。地块东部,东西向土路以北遗留了一处房屋基础和一个金属岗亭。其余区域主要为空地,地势平坦,地形起伏较小,地表分布杂草及零星树木、少量建筑垃圾。
历史上西侧相邻地块主要分布一条水渠,用于周边农田灌溉;隔水渠以东为潘楼村农田及村民住宅、以西为郭村农田及村民住宅;北侧距离本地块最近约62m处,为丰产河。现状相邻地块东侧、北侧相邻地块为临时硬化道路;西侧相邻地块为工西路;南侧相邻地块为在建道路。
经污染识别,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中潜在污染物包括:重金属(砷、镉、镍、六价铬、铜、铅、汞、锌)、有机农药类(DDT、六六六、敌敌畏等)、pH、多环芳烃、石油烃、氯代烃、酞酸酯、耗氧量、氨氮、色度、嗅和味、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
本次采样调查共布设35个土壤监测点,点位编号****,实验室送检129件土壤样品(含12件土壤平行样品),土壤监测指标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中45项基本项目、表2中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所有有机农药类(共14项)和pH值、锌、苯酚。
共布设12口地下水监测井,点位编号S1~S12,实验室送检14件地下水样品(含2件地下水平行样品),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值、汞、砷、铜、铅、镉、镍、六价铬、锌、耗氧量、氨氮、色度、嗅和味、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石油烃(C10~C40)、挥发性有机物(共计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共计15项)和有机农药类(共14项)。
风险筛选结果表明:(1)土壤中锌、苯酚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DB12/1311-2024)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2)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筛选值,其余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规定的IV类限值。
上述分析表明,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根据国家土壤环境管理相关要求,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满足开发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和公园绿地的要求,不需要进一步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