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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用地规划阶段审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2026年城乡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工业集中区排水防涝项目、**雨水收集排涝应急安全项目设计变更的纪要》(〔2025〕113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2026年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项目(投资项目代码:****)。
二、项目业主:****。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区湖坑镇、新南村、湖坑村、西片村、**村、实佳村、**村、初溪村、上山村、西田村等。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文物保护:保护不可移动文物面积共约36456平方米;活化利用历史建筑面积共约47639平方米。基础设施整治:河道清淤整治约8005米;污水管网改造约280米;****停车场建设约4520平方米。景观配套工程:改建杜鹃花观赏园约59825平方米;****农业园约59825平方米;****中心约300平方米;改建休闲公园约767平方米。消防与安防改造:街道安防改造提升约620米;室外消防栓6个;购置四轮山地消防摩托2辆;按需配置干粉灭火器、自救式小口径直流水枪、消火栓等。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8682.08万元,建设资金除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区财政及业主统筹解决,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招标事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
七、按照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岩委办〔2013〕69号等文件要求,请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安全施工等方面落实可靠的防控措施并细化具体的化解风险措施,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办理有关建设手续,落实相关建设条件及安全措施,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龙****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