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审批
江苏-盐城-建湖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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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9

项目名称 废气处理设施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江****经济开发区**路9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16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肖正
联系人 肖正 联系电话 183****0907
项目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3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01-29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环评批复喷砂粉尘治理措施为“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现企业实际喷砂粉尘治理措施改造为“沉降室加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原环评批复调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治理措施为“调漆、喷漆废气经干式过滤棉处理后再与晾干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合并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合并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现企业实际调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治理措施改造为“调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合并进入干式过滤棉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终合并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原环评交代研磨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现研磨粉尘实际产生量较小,直接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喷砂粉尘采取沉降室加布袋除尘器措施后通过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调漆、喷漆废气、晾干废气和危废贮存库废气采取干式过滤棉加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措施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措施后****处理厂排放至黄沙港
固废 环保措施:
废钢料、废钢屑、焊渣、废钢砂、不合格品、收集尘、废布袋等外售综合利用单位回收利用;废乳化液、废切削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乳化液桶、废切削油桶、废机油桶、废液压油桶、废漆料桶、废干式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统一清运。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布局、优选低噪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等
承诺:**** 肖正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肖正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3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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