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芙蓉区滨河路及周边地下管网病害修复整治工程项目

审批
湖南-长沙-芙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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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1-29

项目名称 **市**区滨河路及周边地下管网病害修复整治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区**区滨河路(人民路-现状姚托撒洪渠)及周边片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8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魏四美
联系人 **福 联系电话 180****7323
项目投资(万元) 10701.16 环保投资(万元) 10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改造4500*2400雨水箱涵约660m,配套建设DN1000溢流管约12m、箱涵井筒17座、闸门井2座;(2)**DN1500-DN18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约1316m,配套建设检查井35座;(3)修复滨河路(**大道-姚托撇洪渠)雨水管病害共40处;(4)滨河路(人民路-姚托撇洪渠)DN300-DN2000现状雨水管及3000*2000-4000*4000雨水箱涵功能性清淤11521.41m3。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采用尾气排放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车辆和施工机械,确保其在运行 时尾气达标排放,减少对环境空气的污染。禁止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和施工机械 运行作业。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生活租用已建道路旁的民房,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 水管网。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营地周围设置排水系统,围档内四周设置排水沟,洗车平台四周 设置防溢座和污水倒流渠,将所有施工污水引至沉淀池,防止施工污水溢出 工地;污水沉淀时间应大于 2 小时,污水回用不外排,禁止将施工污水直接 排入河道。
固废 环保措施:
1)渣土: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应及时清运,在场地堆存时间不得超过 24 小时;②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余泥渣土准运证;③要求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防止土石料在运输过程中洒落;④加强运输车辆检修和维护工作,防止车辆中途发生故障,影响道路通行;⑤严格按照运输车辆的承载能力装土渣,不得超载;⑥运输车辆在进入主要交通干线之前必须冲洗轮胎;⑦应避免在大风速时装卸和运输其他土石方;2)生活垃圾:对于由施工人员产生的较集中的生活垃圾,应采用定点收集方式,设立专门的容器(如垃圾箱)加以收集,并按时每天清运。对于施工人员活动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外,也应设立一些分散的小型垃圾收集器,如废物箱等加以收集,并派专人定时打扫清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同时应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施工场地周边应设置施工围挡,对 200m 范围内分布有集中居民区的施工场地应设临时的隔声屏障,噪声大的施工机械在夜间(22;00~06;00)停止施工;车辆经过 50m 内有成片的居民时限速、禁鸣;针对沿线特殊敏感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加强道路排水管道的建设,保持场地内雨污水的顺畅排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防止或减轻水土流失。及时进行绿化建设,充分发挥植被保持水土的作用。项目场地内临时道路和运输车辆应采取洒水、冲洗等措施,防治车辆对周边道路产生扬尘污染。及时进行绿化建设,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绿化方式,建成立体绿化隔离带,充分发挥其对扬尘的吸附和阻碍作用。
承诺:**** 魏四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魏四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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