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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9
| 项目名称 | **县2021年度巩昌镇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巩昌镇东关片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6614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杨世雄 |
| 联系人 | 王远 | 联系电话 | 176****7449 |
| 项目投资(万元) | 4896.41 | 环保投资(万元) | 18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1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县2021年度巩昌镇南**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棚改安置住宅627套,建筑面积66141㎡)小区内给水及消防管道、污水管道、雨水管道、电气工程、供热管网工程、燃气管网工程及其他室外配套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废水泼洒逸尘。无废水外排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主要是弃土、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可以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填埋,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此外应进行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应尽量减少土方外运,就地填埋。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浇筑混凝土作业尽量利用白天,避开夜间施工。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队伍的生活污水和垃圾粪便不得任意排放,防止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间排放的废水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对工程建设中的消解石灰、刷洗水泥混凝土搅拌机、搅拌车产生的排水、废水,可汇集水池,也可重复用于消解石灰,稳定粒料的拌和工程等,不得排入地表水水源保护地,禁止排入当地河流。(2)不得在饮用水源地堆放、倾倒任何含有害物质的材料或废弃物,不得随意取土、弃土、破坏土壤植被等。(3)对临时占用道路及企业场区的排水管道,要在施工地段修建施工便道,保持道路畅通,减轻对周围居民出行及交通的影响。 | ||
| 承诺:**** 杨世雄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杨世雄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