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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冬”抚****中心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县东部区域,**河子****林场,由6个地块组成,分别为地块1、地块2、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6,地块总面积39408平方米。地块四至:地块1、地块3、地块4、地块5、地块6东、南、西、北四侧均为林地,地块2东、西、北三侧均为林地,南侧为林地和耕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25.40975°,北纬41.62866°(以地块2中心****中心坐标)。调查地块拟规划为体育用地。
本次调查方式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调查地块用地现状为农用地,大部分为林地,另有少量耕地(种植玉米),调查地块征收前历史上一直为农用地,地下无光缆及管线设施,历史上无环境污染事故、历史上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无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事故发生。相邻地块现状以林地为主,另有少量耕地,地块周边无工业、生产性企业用地,无可能的污染源及其他可能的污染类型。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未有化工、金属冶炼、农药、电镀、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的企业,以及其它重点监管工业企业。
根据对调查地块内部及周边污染识别情况可得调查结论:调查地块基本不存在土壤被污染的可能,不存在污染情况,判断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低风险地块。根据评价结果,调查地块内及周边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可用于体育用地,调查活动可以结束,不再开展第二阶段的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