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盛颐景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
2.项目名称: 三盛颐景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 约28.5万元
4.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85000.00元(含税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5.采购需求:三盛颐景御园监控设备采购项目包含供货、安装、调试等内容,具体详见采购服务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天(不含春节9天假期)内完成全部货物的供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邀请供应商方式:√征集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专家书面推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供应商具有2个单项合同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监控设备供货安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内容至少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项目内容、双方签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加急标书代写
3.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4.****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备注:第3、4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3日
地点: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自行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年2月3日15时00分(**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 **市**区矿山路6****社区3楼大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2月3日15时00分(**时间)
地点: **市**区矿山路6****社区3楼大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
1.是否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要求。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3.开标时现场交纳至采购人处,采用现金形式,需密封,密封袋上注明项目名称、金额、投标单位名称等信息。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现场直接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待项目安装调整验收合格后30天内一次性无息退还。加急标书代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服务中心
联系人: 石经理
联系方式: 139****0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省滁****中心街31号
联系人: 刘工
联系方式: 151****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