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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725MAE6T7XC3F | 建设单位法人:刘永先 |
| 刘政委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朱刘街道309国道与团结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
| 年产10000吨水溶肥料、2000吨微生物菌剂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3_045-肥料制造262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24-C2624-复混肥料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朱刘街道309国道与团结路交叉口南50米路西 |
| 经度:118.9253 纬度: 36.7216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7-02 |
| 乐环审表字〔2025〕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725MAE6T7XC3F001U |
| 2025-11-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5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725MAE6T7XC3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725MAE6T7XC3F | 验收监测单位:**** |
| ****0702MABX7787X5B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20 |
| 2025-12-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com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占地5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4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购置搅拌罐、灌装机等生产设备41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吨水溶肥料、2000吨微生物菌剂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分期建设,一期占地5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4平方米。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等。购置搅拌罐、灌装机等生产设备32台(套),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吨水溶肥料、1500吨微生物菌剂的生产能力。 |
| 分期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粉剂生产工艺流程:投料-粉碎-混合搅拌-检验、包装;水溶肥(水剂)生产工艺流程:投料-混合搅拌-检验、灌装;微生物菌剂(水剂)生产工艺流程:菌种摇瓶活化-一级发酵-二级发酵-检验、灌装。 | 实际建设情况:粉剂生产工艺流程:投料-粉碎-混合搅拌-检验、包装;水溶肥(水剂)生产工艺流程:投料-混合搅拌-检验、灌装;微生物菌剂(水剂)生产工艺流程:菌种摇瓶活化-一级发酵-二级发酵-检验、灌装。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 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一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 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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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 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排放速率限值(颗粒物:3.5kg/h)。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周界外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臭气浓度、氨、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厂界二级标准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项目(一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 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粉剂投料、粉碎、混合搅拌、包装;水溶肥(水剂)投料、混合搅拌、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和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微生物菌剂(水剂)一级发酵、二级发酵、灌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为0.351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中臭气浓度最大值为14,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18mg/m3,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8mg/m3,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要求(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项目废气排气筒P1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1mg/m3,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氨最大排放速率为0.012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为0.0041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549,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要求(氨≤4.9kg/h,硫化氢≤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
|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设备基础减震降噪来削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2dB(A),监测点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项目废包装材料、除尘器废布袋、除尘器尘渣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不得外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项目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内包装袋、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实验废物等属于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运行,外运处置的危险废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运输和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废包装材料:本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2.66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收购站; (2)除尘器废布袋:本项目每年更换一次,除尘器废布袋产生量为0.3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收购站; (3)除尘器尘渣:本项目除尘器尘渣产生量为15.45t/a,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8t/a,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 (2)废内包装袋 本项目硫酸铵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内包装袋,主要为沾染原材料的废编织袋,废内包装袋产生量约为0.0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危废代码900-041-49,经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委托蓝青汇科(山****公司处置,每年清运一次; (2)废润滑油 本项目设备维护过程中使用工业齿轮油,废润滑油量约为0.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为900-217-08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经危废暂存库暂存后,委托蓝青汇科(山****公司进行处置,每年清运一次; (3)废油桶 本项目废油桶产生量约为0.0032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编号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危废代码900-249-08(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委托蓝青汇科(山****公司进行处置,暂存于危废暂存库,每年处理一次。 (4)废活性炭 两级活性炭装填量为0.4t,每半年换一次,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8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其他废物,废物代码为900-039-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经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蓝青汇科(山****公司进行处置,每年清运一次。 (5)实验室废液 实验室废液1.6545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47-49,经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蓝青汇科(山****公司进行处置,每年清运一次。 (6)实验废物 本项目实验废物产生量0.024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本项目实验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900-047-49,经危险废物暂存库暂存后,委托蓝青汇科(山****公司进行处置,每年清运一次。 |
| 1 |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和污染危害 | 企业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25年12月6****环境局**分局;2025年12月9日,****环境局昌****事业单位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表登记,备案编号:370725-2025-277-L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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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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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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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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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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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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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