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高环发〔2025〕30号关于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液体速凝剂及建筑新材料粉剂生产线安全提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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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高环发〔2025〕30号 关于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液体速凝剂及建筑新材料粉剂生产线安全提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5-12-31 12:30:35

******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聚羧酸高性能减水剂、液体速凝剂及建筑新材料粉剂生产线安全提升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开发区经六路**州圣新合****公司厂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87°02′21.063″,北纬44°06′11.917″。项目东侧为******公司,南侧为**诺****公司,西侧为闲置厂房,北侧为克榆公路。本项目**1台1t/h甲醇蒸汽发生器用于生产供热。总投资为46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根据******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报告表》的评价结论,结合环境质量目标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建设。

二、项目施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需严格执行并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及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蒸汽发生器产生废气经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中燃油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二)水污染防治设施。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蒸汽发生器排放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NH3-N最高允许值B级标准45mg/L排入园区排水管网,最终排入****处理厂。

(三)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源,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一般工业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演练。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0.0003t/a、二氧化硫0.020t/a、氮氧化物0.04t/a;倍量替代颗粒物0.0006t/a,指标从2023年**市****公司年产500万套生态木门生产搬迁项目中落实,二氧化硫0.040t/a、氮氧化物0.08t/a,指标从2025年******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烧结砖淘汰项目中落实。

四、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各项环保措施,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项目竣工后,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五、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本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工作由****开发区****负责。

****开发区

****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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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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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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