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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5MA3422ML4Q | 建设单位法人:丁进埕 |
| 林凯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工业园区 |
| **** 3000 万 m/a 高、中密度合成革生产建设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5-C2925-塑料人造革、合成革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 福****经济开发区兴华路1048号 |
| 经度:117.80301 纬度: 24.6458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0-03-16 |
| 漳环〔2010〕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2-07-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3112 |
| 5513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5MA3422ML4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环(福****公司 |
| ****0102MA3200UK92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11MA32TEWL6Y | 竣工时间:2024-06-26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3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高、中密度合成革3000万m/a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无纺布375 万米生产线,年产合成革 428.6 万米生产线(阶段验收) |
|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由三步组成:第一步是采用湿法聚氨酯生产工艺制成贝斯(底坯);第二步进行所谓干法转移贴面,即采用离型纸法,将PU树脂浆料多次涂刮在其上经烘干为PU皮膜,将制成的PU皮膜面料和贝斯二者贴面,经过涂烘工艺制成聚氨酯合成革。第三步是后处理,将合成革经磨皮、压纹、印刷等后处理制成最终的合成革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聚氨酯合成革产品生产工艺过程由三步组成:第一步是采用湿法聚氨酯生产工艺制成贝斯(底坯);第二步进行所谓干法转移贴面,即采用离型纸法,将PU树脂浆料多次涂刮在其上经烘干为PU皮膜,将制成的PU皮膜面料和贝斯二者贴面,经过涂烘工艺制成聚氨酯合成革。第三步是后处理,将合成革经磨皮、压纹、印刷等后处理制成最终的合成革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处理站废水年处理量69415t,处理规模300t/d,采用“二级A/O+沉淀”工艺。废气治理措施:(1)梳棉、铺棉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或湿法除尘; (2)聚氨酯浆料生产线尾气采用经喷淋塔喷淋吸收 (3)①湿法、干法生产线各废气采用密闭式集气罩收集进入洗涤塔;②配料工序废气采用半密闭罩收集废气进入各自生产线气洗塔;③湿法含浸、凝固、水洗、烘干废气配套6套DMF气洗塔,配套6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15m;④干法涂布、烘干、粘贴废气配套4套DMF气洗塔,配套4根排气筒,排气筒高度15m;⑤干法尾气丁酮采用HX-ZE型活性炭纤维丁酮净化回收装置处理;⑥DMF精制回收系统无尾气排放;⑦脱胺塔含二甲胺、丁酮冷凝液送锅炉房焚烧;⑧后整理磨革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⑨后处理表面处理工序采用密闭罩将DMF与丁酮废气引入干法气洗塔;⑩浆料车间废气经喷淋塔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4)储罐区DMF储罐呼吸气引出进入气洗塔;(5)污水站排放的有机废气和恶臭采用“酶+活性炭处理工艺”,锅炉废气采用水膜除尘器+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由45m高烟囱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处理站处理工艺变更为“沉淀+生物/膜生物反应+气浮+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规模增加至1500m3/d;废气治理措施:①湿法含浸、凝固、水洗等废气配1套DMF四循环五喷淋塔、烘干废气配套1套喷淋气洗塔,分别由1根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②干法涂布、烘干、粘贴废气配套2套DMF四循环五喷淋塔,合并由1根24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③配料工序废气采用密闭罩收集废气进入四循环五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 ④后处理磨革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有机废气采用四循环五喷淋塔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处理工艺变更为 “多管除尘+湿法逐级除尘+钠碱法脱硫+ ClO2气相氧化法脱硝+液相还原吸收法脱硝” 后由45m高烟囱排放 |
| 烫平车间新增一套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并新增 1 根 20m 排气筒。危废仓库新增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并新增 1 根 20m 排气筒。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①建设 3 座有效容积 750m3的废水收集罐,其中一座用于收集初期雨水,2 座用做收集事故废水;另外,厂区内设置2×30m3+1×10m3应急事故池进行收集,分别位于储罐区(容积 30m3)、DMF 回收系统(容积30m3)、厂区入口处(容积10m3),全厂事故废水暂存设施由 2×30m3+1×10m3事故池+2×750m3事故废水罐组成,事故应急罐(或池)总容积为1570m3。②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变更为“沉淀+生物/膜生物反应+气浮+反渗透”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规模增加至 1500m3/d |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站新增 2 个活性炭罐 |
| 处理后的废水 85%回用于生产,并新增一个洗桶区,将 4 个 2000m3的储水罐改为 4 个 DMF 废水罐,日常使用 2 个,另外 2 个备用,预计划于生产线和产量扩充后备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6.54 | 6.54 | 0 | 0 | 6.54 | 6.54 | |
| 0 | 0.62 | 0.62 | 0 | 0 | 0.62 | 0.62 | |
| 0 | 0.09 | 0 | 0 | 0 | 0.09 | 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10.6 | 42.89 | 0 | 0 | 10.6 | 10.6 | / |
| 0 | 0 | 4.1 | 0 | 0 | 0 | 0 | / |
| 0 | 0 | 24.48 | 0 | 0 | 0 | 0 | / |
| 0 | 1.25 | 2.33 | 0 | 0 | 1.25 | 1.25 | / |
| 0 | 1.26 | 3.27 | 0 | 0 | 1.26 | 1.26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污水处理站尾水中DMF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2标准的2倍限值,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中氨氮、总氮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其余污染物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在本次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处理站尾水中DMF污染物排放执行《合成革与人造革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2-2008)中表2标准的2倍限值,各污染物排放浓度中氨氮、总氮应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其余污染物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1 | 干法生产线高效四循环五喷淋DMF废气回收装置 | DMF、非甲烷总烃等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限值 | 干法生产线高效四循环五喷淋DMF废气回收装置 | 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DMF、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烫平车间高效四循环五喷淋DMF废气回收装置 | DMF、非甲烷总烃等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限值 | 烫平车间高效四循环五喷淋DMF废气回收装置 | 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DMF、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后处理车间高效四循环五喷淋DMF废气回收装置 | DMF、非甲烷总烃等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标准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标准限值 | 后处理车间高效四循环五喷淋DMF废气回收装置 | 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DMF、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排放限值要求; | |
| 4 | 危废仓库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的标准限值 | 危废仓库活性炭废气处理设施 | 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污染物中非甲烷总烃符合**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 排放限值要求;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噪声治理设施 | 在本次阶段性竣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各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和夜间噪声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 1 | / | 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护措施,分区采取防渗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治要求做 好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的地下水防渗,防渗工程均符合 相关设计规范。生产车间、污水处理 站、危险废物间等均采 取了防渗防腐措施。厂区内共设置了两个地下水监测井,分别位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北侧与 DMF 废水罐区东侧,严格落实地下水监测计划, |
| 1 | 固体废物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应按有关危险废物管理的规定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固废处理机构安全处理 | 建设单位已建成的一般固废位于锅炉房北侧(面积 2000m2),危废贮存间 位于一般固废东侧(共 3 间,总面积 300m2),项目配套建设的危险废物按照《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进行基础防渗,防渗层采用 2mm 厚 HDPE 膜进行基础防渗,可以满足防风、防雨、防晒等措施要求。 |
| 1 | 合理进行厂区布局,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制定环境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加强风险管理,严格执行安全评价的要求。 设置400m3的应急事故水池,杜绝废水事故性排放。 厂区的宿舍楼只能作为员工倒班住宿,禁止作为员工及家属的住宅。 化学危险品仓库应设置专人管理,对进出的化学品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 | 已落实 建成2个30m3、1个10m3事故池和2个750m3的事故废水罐。项目已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企业已建立应急防控体系,****小组。 厂区内只设置倒班住宿,化学危险品仓库设置专人管理,制度了环保制度、各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和操作指南等,并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做好记录台帐。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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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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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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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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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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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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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