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公示

审批
吉林-四平-伊通满族自治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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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四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乡镇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四期项目

二、建设地点:**县**乡和西苇镇内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即日起至二十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尤经理

联系电话:155****8288

通讯地址:伊通县**乡、西苇镇、黄岭子镇及**镇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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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