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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东县利国镇红五村25亩农用地土地经营权 |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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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额 |
| 155.987654万元(人民币) |
| 10工作日 |
| 2026-01-29 |
| 是 |
| 网络竞价 |
| 1.意向受让方须同意按标的现状受让,认可土地及附属设施状况,无需额外要求转让方进行设施改造或价值补增。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受让后,继续沿用标的土地原有的共用设施使用约定,不单方面变更共用权益或提出额外使用要求。 3.意向受让方需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实力,确保交易价款按时足额支付,且无重大债务纠纷、违法经营记录等影响履约的情形。 4. 保证金缴纳账户需与受让方主体账户一致,逾期未缴纳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