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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目录:
修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竞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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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462.65 | 1(项) | ¥98,462.65 |
供应商响应文件应按照“第七篇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规定签字、盖章,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文档,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作无效标处理。标书代写
本项目工期 15 日历天
(一)本项目采用人民币报价。
(二)本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相应子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规费外的所有费用。
(三)供应商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市相关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采购范围内的内容、国家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定额采用《**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2018、《**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2018、《**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2018及2018年《**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要求填写相应清单表格。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所述的本工程合同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总报价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临时保护设施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点交及场地(竣工面)清理费(含:垃圾清运)、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和验收以及施工期间的市场波动风险等所需的所有费用,采购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标书代写
(四)供应商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本合同各工程子目的单价或总价。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采购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总价中。供应商必须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采购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一致。标书代写
(五)价格调整、计税方式
1、价格调整:不允许。
2、普通增值税计税方法由采购人依据国家税法规定选择:一般计税法。
(六)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修改无效。
(七)本工程设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8462.65元(大写:玖万捌仟肆佰陆拾贰元陆角伍分),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2317.63元。
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公布的总价最高限价,供应商的投标总报价应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报价函》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按采购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八)安全文明施工费:
1、根据《**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2、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采购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2024版)》、《**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管〔2024〕38号)、《**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最高限价一起公布。
(九)本工程所需材料(含设备)价格由供应商参照重****管理总站发布的《**工程造价》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造价信息引用时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前一期),并结合市场行情及自身实力进行自主报价。
(十)人工费:按《**工程造价》最新一期公布信息指导价。
(十一)按政策和合同约定的应由成交供应商交纳的各种保险费由供应商自行投保,保险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并支付,并根据企业自身和本工程情况,测算包含在相应的报价中。如果因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投保而受到损失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一切责任。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项目结算评审后,采购人在3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付至审定金额的97%;
2、最终结算审定金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后且无质量缺陷30日内支付(工程款、质保金均不计息)。
成交供应商收款之前,应当提供等额合法发票给采购人,但成交供应商的开票金额并不视为采购人对应付款金额的认可,每期应付款金额应由采购人审核认定为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法院提起诉讼;交易纠纷****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