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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县2024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 |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 说明 | **县2024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现已建成,《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的规定,****于2026年1月23日主持召开了**县2024年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并形成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自主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6年1月29日起公示二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便利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是其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反馈意见。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