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公司《关于的审批申请》和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开发区主导产业集聚区。该项目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纺丝一车间,设置一条年产2万吨功能型生物质新型人造丝生产线,**一酸站,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办公楼、硫酸暂存罐、碱液暂存罐、蒸汽管道、粘胶管道、液碱管道、污水管道、除盐水管道、浓硫酸管道、压缩空气管道、污水收集池等;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纺丝二车间,**二酸站,配套建设硫酸暂存罐、粘胶管道。项目建成后一期工程设计年产功能型生物质新型人造丝2万吨,副产废丝800吨;二期工程设计年产差别化生物质新型人造丝(超细旦、异型、高强等)1.5万吨,副产废丝600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及规划环评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对土石方开挖作业面、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全围挡,建筑材料封闭运输并集中堆放苫盖。运行期纺丝车间及酸站生产工艺废气经密闭收集、污水收集池废气集中收集后须再经有效装置处理,确保废气中硫化氢、二硫化碳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硫酸雾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经2根高度为120米高排气筒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生产车间采用封闭式结构,采用密闭设备及密闭投加方式,加强对设备和管道的维护,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硫化氢、****碳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硫酸雾周界外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回用于施工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移动式旱厕。****集团**5万立方米/****处理场稳定运行前,该项目仅建设一期工程,纺丝一车间生产工艺废水、一酸站废水、制冷机废水、设备及地面冲洗水、机泵冷却水、分析化验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及生活污****处理厂签订的污水协议指标要求,****处理厂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松花江。****集团**5万立方米/****处理场建成运行后,全厂废水****处理场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1中直接排放限值要求后排入松花江。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分区防控,按照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对生产装置区、酸站、储罐区、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水收集池等地(侧)面进行防腐、防渗处理,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依托的原料库、成品库、事故应急池等现有区域分区防渗措施及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噪声较高的机械设备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隔声、减振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限值要求,运营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4类区标准要求,施工期、运营期确保绿茵小区等声环境保护目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废丝作为副产品外售,纺丝车间及酸站废滤布由厂家回收处理,化验室废液、废包装物、废气治理废活性炭、设备检修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一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设计,健全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厂区内设置三级应急防控体系,生产装置区、储罐区、原料库、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区域合理设置围堰(堤),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厂区设置雨污切换设施,有毒有害原辅材料远离火种、热源储存。强化对依托的危险原料库、成品库、事故应急池等现有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
(八)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学纤维制造业》(HJ1139-2020)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发生之日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八、****环境局****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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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