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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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9

****关于2026年1月29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29日-2025年2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0472-****283 传真:0472-****281

通讯地址:**稀土高新区滨河大厦303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评估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包****钕铁硼永磁组件及绿色智能化升级改造扩产项目

包****

**华泰****公司

**天洲****公司

本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包****现有厂区及南侧新增占地处,中心坐标为东经109°47'48.04",北纬40°35'7.53"。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区同时南侧新增占地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为71486.9m2。本项目在南侧新增占地处**生产车间、检验组装大楼、库房,配套建设公辅设施,现有锅炉房内2台燃气热水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同时新增1台4t/h燃气热水锅炉,利用现有厂房预留区域和**厂房新增熔炼炉、氢碎炉、气流磨、全自动成型压机、烧结炉等生产和检测设备,通过对设备的新增和改造达到全厂钕铁硼磁材产能为5000t/a、氢碎磁粉产能为10000t/a、钕铁硼永磁组件产能为700t/a、钕铁硼永磁成品检验产品产能为500t/a。

本项目总投资为16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20万元,占总投资的0.75%。

1.废气: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熔炼、氢碎、烧结工序产生的废气,倒角、磨加工、粘料、灌胶、粘板、定位、固化、多线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和锅炉废气。

1.1熔炼、氢碎、烧结工序废气

熔炼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共由3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氢碎抽真空过程中产生非甲烷总烃和脱氢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管道引至屋顶无组织排放;烧结抽真空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经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5根15米高排气筒(DA007、DA008、DA009、DA010、DA011)排放。熔炼、烧结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氢碎脱氢工序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氢碎抽真空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2倒角、磨加工、粘料、灌胶、粘板、定位、固化、多线切割废气

磨加工、粘料、灌胶、粘板、定位、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多线切割废气经自带油雾过滤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逸散,倒角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管道引至车间外排放,非甲烷总烃厂房外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厂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1.3锅炉废气

燃气锅炉配备低氮燃烧设施及3根18m高排气筒排放(2用1备),二氧化硫、颗粒物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参照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表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熔炼炉、氢碎炉、成型压机、烧结炉等设备循环冷却水系统定期排水、锅炉定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及生活污水,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熔炼炉、气流磨、烧结炉等设备,对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和设置柔性接头等措施降低噪声,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废坩埚、熔炼炉渣、气流磨废粉、废石墨盆、废边角料、废砂轮、废切割线、废锯末、废磨料、废**石板、纯水制备系统废过滤材料、废包装材料、废滤芯(去除颗粒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矿物油、真空泵废油、废滤芯(去除油雾)、沉渣、502胶水瓶、废胶、废包装桶、含油废包装袋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磁泥暂存于磁泥池,待属性鉴定后决定其处置方式及去向,若属于危险废物则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鉴**果出来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

2

******公司

风电塔筒升级改造项目

******公司

**祥砳****公司

**天洲****公司

改扩建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坐标为东经109°51′42.09″,北纬 40°36′48.7″。

本次**4台0.5t/h电锅炉;并将原有的2条人工喷涂线改为2条自动喷涂线代替,**1座油漆库。建成后年产10GW风机塔筒15万吨。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环保投资约90万元,占总投资的3%。

1.废气:

抛丸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依托现有的4根高度15m排气筒DA001、DA003-DA005排放;钢砂回收系统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依托现有的1根高度15m排气筒DA007排放;喷漆废气收集后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氧化系统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依托现有的1根高度15m排气筒DA002排放;危废间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依托现有的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切割工段粉尘经封闭车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加工粉尘采用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同时厂房外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经污水管网与现有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废水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改扩建项目新增噪声源泵、风机等,对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厂界东侧、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厂界西侧、北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的要求。

4.固废:改扩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边角料、焊渣、废钢砂、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桶、除尘灰、废布袋、废过滤棉(含漆渣)、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废油桶。

边角料、焊渣、除尘灰、废钢砂、废布袋暂存于现有的一般固废区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反渗透膜厂区内不暂存,由厂家回收后再生;废包装桶、废机油、废油桶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含漆渣)、废催化剂存在于环保治理设施内,由危废处置厂家上门回收直接转运,不在厂区内贮存。生活垃圾暂存在厂区垃圾箱,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3

中水处理设备及废弃饮料集中回收处置项目

****公司

******公司

**城越****公司

本项目在******开发区滨河新区春晓路1号****公司现有厂区**1座液压打包间,占地面积100㎡。主要建设一条废弃饮料集中回收处理生产线,处理本企业保质期不超过6个月的废弃饮料。主要设备为1台液压打包机,年处理1545吨废弃饮料。总投资为1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占总投资的13.9%。

1、废气:****处理站处理废液新增废气NH3、H2S、臭气浓度,****处理站现有环保设施(UV光氧+一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NH3、H2S、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2、废水:本项目产生的废饮料液、渗滤液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市万水泉水质

净化厂,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液压打包机运行噪声。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包括废液压油,暂存于现有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塑料块,暂存于液压打包间一般固废暂存区,静置沥干液体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市洁洋彪正****公司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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