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文件澄清公告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港区老旧小区****社区片)EPC 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 招标****政府采购政策:
原文件“****政府投资工程,执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现变更为:“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部分预留的工作详见第二章投 标人须知附录二“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2.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分包要求:
原文件“分包内容要求: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允许分包。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现变更为:“分包内容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分包金额要求:要求大企业向中小企业分包的形式参加投标,且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达到项目合同总金额的 40%以上,其中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 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前述比例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约定)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附录二:
政府采购工程预留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 (万元) |
预留合同估 算价占比 (%) |
备注 |
| 1 |
本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承接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子工程 |
680 |
40% |
预留金额暂按680万元测算(小微企业408万元),最终以施工图预算审核结果为准,调整后预留比例不低于 40%,小微企业 占 比 不 低 于60% 。 |
| 2 |
||||
| …… |
||||
| 合计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备注:
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
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附录三:
政府采购工程适合小微企业承担的工作及金额
| 序号 |
预留工作内容名称 |
预留工作合同估算价 (万元) |
预留合同估 算价占比 (%) |
备注 |
| 1 |
本项目中适宜中小企业承接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子工程 |
408 |
60% |
预留金额暂按680万元测算(小微企业408万元),最终以施工图预算审核结果为准,调整后预留比例不低于 40%,小微企业 占 比 不 低 于60% 。 |
| 2 |
||||
| …… |
||||
| 合计 |
||||
|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万元) |
备注:
1. 政府采购工程采用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招标人应当明确预留工作、预
留工作合同估算价及预留合同估算价与项目合同估算价的占比。
2. 招标人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时,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政府采购特别资格要求,充分考虑预留工作与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进行合同分包的适配性,以及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的适配性。
3. 预留工作中包含专业工程暂估价的,则在备注栏中标****政府采购方式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
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