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有关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批复意见,根据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和****《关于**市****公司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核查意见》(固管核查〔2025〕22号),同意你单位换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体批复如下:
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为:****;法定代表人为:张小莉;核准住所为:**市九站建设村一队;经营设施地址为:**市九站建设村一队。
二、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利用。
三、核准经营类别以及经营规模:
收集、贮存、利用271-001-02、271-004-02、272-001-02、900-401-06、900-402-06、900-404-06、291-001-08、900-210-08、900-214-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900-249-08、261-012-11、261-106-11、261-110-11、261-113-11、261-116-11、261-128-11、900-013-11、265-101-13、265-102-13、265-103-13、261-065-38、261-066-38、261-067-38、261-068-38、HW39、HW40,合计经营规模15000吨/年。
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2025年8月4日至2030年8月3日。
五、****环境局要加强对该单位的监督管理,当该单位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及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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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