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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5年度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
尊敬的国四货车车辆所有人:
****运输局紧急工作部署,即日起启动我县2025年度第二批国四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材料的申报受理工作,具体标准与要求仍依照原文件规定执行。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次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车辆须同时满足以下日期条件:
1、仅申请报废补贴的,机动车报废日期须在2025年11月3日(含)前;
2、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机动车报废日期与更新车辆营运证发证日期均须在2025年11月3日(含)前。
二、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报废或报废并更新车辆的,暂不予正式受理补贴申请,仅需将附件1或附件2表格纸质版经单位盖章或个人签字后报送至我局。后续补贴办法将根据上级补助政策及资金拨付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申报时间将另行通知。
请各国四货车车辆所有人于2026年1月31日16:00前,携带相关材料前往****403室办理手续。
联系电话:0543-****655
0543-****619
附件1:国四仅报废申请表(模板)
附件2:国四报废更新申请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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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