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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县凯迪****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6年01月16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县凯迪****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疑2
项目编号:****
一、投标人疑问回复:
各位投标人,补疑1中疑问1现重新答复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已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业绩,且该单个合同总装机容量不少于0.65MW(直流侧),并网电压等级不低于0.4kV。
请问是否必须要在合同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并网验收单),中体现“直流侧”和“电压等级不低于0.4kv”的字眼
答:合同或竣工报告或竣工验****公司出具的并网验收报告(并网验收单)中无需强制体现“直流侧”和“电压等级不低于0.4kV"的字眼,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充分佐证业绩满足“单个合同总装机容量不少于0.65MW(直流侧)、并网电压等级不低于0.4kV”的核心要求。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名称:****
地址:**市**路66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2593
招标代理:****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3662、****3831
2026年1月29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附件:****补疑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