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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广告制作服务项目
二、项目情况
****集团各园区教育教学、活动宣传、环境创设及日常运营中的视觉设计与物料制作需求。服务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活动宣传:大型活动背景板、展板、海报、邀请函等系列设计制作;教学支持:课程主题墙、教学图示、教育成果展示等环境创设物料;园所文化:标识标牌、宣传栏、班级门牌、文化墙等规范化视觉物料;日常物料:家园联系单、通知公告、证书聘书、图文资料打印装订等;专项支持:**园开园筹备、招生宣传等系统性视觉物料服务。
比选申请人须依据 附件1《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抽样物品清单》 所列项目进行完整报价,****幼儿园实际需求进行适应性调整。供应商应具备教育类视觉服务经验,****幼儿园使用场景的专业设计制作支持。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项目实施单位应具有有效的比选资质;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四、禁止参加比选活动的供应商
参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
五、对比选资料的要求
(一)提供比选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可不提供)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二)提交附件1所需的抽样物品报价以及近三年完成过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三)承诺函(附件2)。
六、项目限价
本项目最高价限价为10万元以内不包含10万元。(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
七、比选资料的递交
(一)比选公告时间:2026年01月29日至02月04日。
(二)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比选纸质资料务必密封并加盖公章于2026年02月04日17:00(**时间)前送达****高坎分园。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比选申请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及邮寄方式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标书代写
(三)提交比选文件地址:
地 址:青****社区7组309号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82****9041
附件1:广告制作服务项目抽样物品清单
附件2: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