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房产概况:
| 序号 |
坐落地址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租赁底价(元/年) |
租赁年限 |
递增/年 |
免租期 |
支付方式 |
交易方式 |
| 1 |
康桥单元GS120202-17地块(地块1) |
4000 |
277400 |
3年 |
1% |
3个月 |
半年付 |
公开招租 |
二、招租房产具体情况如下:
1.租赁用途:承租人已了解康桥单元GS120202-17地块(地块1)土地使用情况,场地无产权,出租业态为体育运动场地。必须符合环保、消防、卫生防疫等要求,不产生扬尘、噪音等,对环境不产生污染,消防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必须符合消防部门的要求,不允许进行废旧物品收购和存储;不允许存储危险品、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临时堆放土方以及用作碎石、砂石料场地等。
2.保证金要求:交易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履约保证金为首年租金的25%。
3.租赁期内,水电管线接入及使用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需合法合规自行办理临时场地使用或经营所需的各类审批手续或相关证照,并承担租赁期间内发生的安全经营、消防治安,信访舆论等问题的全部责任。
4.租赁期内,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5.退场要求:租赁期满,承租方退场时应做场地标高测绘,负责将承租场地恢复至原貌(包括但不限于将场地标高恢复至甲方向乙方移交场地时的标高、场地围墙恢复原貌等),标高参考 2024 年 10 月测绘报告。
三、招租对象:
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交易方式
本交易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地块1租赁权交易通过****自主公开招租。
五、款项支付方式
1、租金半年一付,先付后用。承租人应自《场地租赁合同》签署次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履约保证金。
2、承租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逾期超过5个工作日的,每逾期一天应另行支付每日【5000元】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的,出租人有权提前终止合同,视为承租人违约,承租人应赔偿出租人按场地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联系人及电话:金女士 178****8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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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