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
你单位《关于审查的申请》及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地点****开发区,****公司现有厂区内。主要建设内容为依托厂区现有H102车间、H103车间、H106车间内的生产设备,共线生产新增28个产品,保留原有6个产品,取消14个产品,项目建成后设计年产原料药141.4吨,其中年产脯氨酸加格列净1.5吨、富马酸丙酚替诺福韦1.3吨、拉考沙胺4吨、马来酸桂哌齐特10吨、奥卡**30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4.5吨、左乙拉西坦12吨、利伐沙班2吨、甲磺酸达比加群酯8吨、盐酸度洛西汀0.3吨、法维拉韦2.1吨、苹果酸卡博替尼0.3吨、米力农0.6吨、依托咪酯0.2吨、丁苯酞0.4吨、磷酸特地唑胺1.5吨、盐酸川芎嗪2.5吨、磷酸川芎嗪4.6吨、舒更葡糖钠1.2吨、阿瑞匹坦1.3吨、沙库巴曲缬沙坦钠4吨、艾司奥美拉唑钠0.6吨、苯磺顺阿曲库铵0.2吨、己酮可可碱5吨、硫酸氢氯吡格雷3吨、盐酸替罗非班0.4吨、索磷布韦1吨、哌柏西利0.6吨、硫酸特布他林0.3吨、富马酸伏诺拉生4吨、奥扎格雷钠1.5吨、SPT(拉考沙胺技改)8吨、BPTPT(丁苯酞技改)20吨、盐酸罗沙替丁醋酸酯(技改)4.5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5年)》及规划环评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各生产车间工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卸车废气须密闭收集后经有效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确保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氨、甲醛、苯系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三乙胺、二氯甲烷、三氯甲烷、氯化亚砜、4-甲基-2-戊酮、N-甲基吗啉、HBr、哌啶、甲酸、吡啶、叔丁胺、苄胺、戊酸排放浓度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制药建设项目》(HJ611-2011)附录C计算得出的排放环境目标值(DMEGAH),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分别经8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
强化无组织废气控制与治理。对生产车间进行密闭,采用密闭设备。严格落实各类挥发性物料在贮存、输送、投放、转运过程中的封闭措施,加强对设备及管道的维护,同时加强厂区周围绿化,确保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雾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厂界排放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标准限值要求,氯化氢、甲醛厂界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表C.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高盐工艺废水经****处理站薄膜蒸发器处理后,与非高盐工艺废水、设备清洗废水经该站预处理装置处理,再与喷淋塔排水、地面冲洗废水、真空泵排水、化验室排水、纯化水装置排水及初期雨水等排入该站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出水水质满****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商定的入水水质标准后,经管网****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松花江。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做好源头控制和按标准做好分区防控。强化对依托的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区、各类库房、罐区、装卸区、事故应急池、初期雨水池、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区域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维护和巡检,及时增补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消声、减振措施,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修和保养,确保运行期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在依托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整改完成前,该项目不得生产运行。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妥善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运营期蒸馏废液、浓缩废液、离心废液、分层废液、过滤废液、废活性炭、废硫酸钠、废硫酸镁、过滤渣、废包装物、废活性炭、回收尘、破损废除尘布袋、化验室废液、废机油、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风险防控体系,****园区的风险防控联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毒有害原辅材料远离火种、热源存储,在可燃气体可能泄漏或聚集的单元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和警报装置,生产装置区、库房、罐区、装卸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合理设置围堰(堤),设置雨污切换系统和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加强对依托的生产车间、各类库房、装卸区、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等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提高员工的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及时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生态环境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杜绝发生环境风险事故。
(七)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新污染物环境监测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同时合理布置大气、地下水、土壤、噪声环境监测点位,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注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建设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意见后,排污行为发生变更之日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变更申请并完成变更。
八、****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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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