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梅河口市庆达矿业有限公司梅河口市张家沟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通化-梅河口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梅河****公司**市张家沟金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09-15 12:25:00

梅河****公司:

你单位《关于的审批申请》和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水道镇境内,**地理坐标为东经125°32′48″~125°33′45″,北纬42°16′10″~42°16′47″。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采**、1座选矿厂及1座尾矿库。采**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用平硐+主斜坡道开拓方式,开采标高+460m~-175m,设计年开采规模10万吨,服务年限15.2年;选矿厂设置原矿仓、粗细碎车间、筛分间、磨矿车间、粉矿仓、氰化车间、解吸电解车间、脱氰车间及氰化钠储存间等,设计年矿石处理能力20万吨,年产金泥(含银)2840.33千克、金泥501.8千克,服务年限11.83年;**尾矿库为四等库,总坝高为36米,总库容为164.73万立方米,有效库容为140.02万立方米,服务年限为11.83年。配套建设临时矿(废)石堆场、表土堆场、高位水池、采(选)矿仓库、回水池、淋溶水沉淀池、危险废物贮存点、炸药库、污水处理装置、事故应急池等储运、辅助、公用及环保工程。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省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及规划环评,符合**省和**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做好水土保持、树木砍伐补偿和生态修复工作。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繁殖、孵化和迁徙的季节。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禁在征地范围以外的区域施工、开采、堆放建筑材料及设置施工场地。严格按照矿产**开发利用方案有序开采,禁止无序采矿。拟占用的林地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实施,对拟砍伐的重点保护植物采取避让、迁地移栽及育苗措施,对砍伐的树木进行等量生态补偿。施工表层土和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土堆放至表土临时堆场,周边设置编织袋拦挡并绿化。按照水土保持相关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加重该区域水土流失。服务期满后,对采**、工业场地、各堆场、尾矿库须选择工程与生物相结合适宜的方式进行生态恢复,恢复植被和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减轻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定期对土石方开挖、井巷掘进、爆破作业时作业面和道路进行洒水降尘,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全围挡,采用全封闭车辆运输建筑材料,原辅材料集中堆放并遮盖,减轻施工扬尘影响。

运行期生物质锅炉烟气经有效装置处理,烟气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35米高烟囱排放。选矿厂采用封闭式结构,选矿工艺废气须经有效装置集中收集处置,确保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氨排放速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分别经4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封闭式结构,废气经负压收集再经有效装置处置,确保硫化氢、氨排放速率,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要求,经1根高度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须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浓度和去除效率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要求,经专用烟道排放。禁止在大风天气进行装卸作业,采**开采采用湿式凿岩方式和湿式爆破方式并加强通风,各堆场、运输道路、尾矿库须采用有效的降尘措施,确保采**、各堆场、尾矿库场界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

(三)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上清液全部回用于施工和场地降尘,施工生活污水须排入防渗厕所,定期及时清掏用于制农肥,不得外排。运营期废水均不外排,矿井涌水排入高位水池,部分回用于**和尾矿库降尘,剩余部分回用于选矿用水。矿(废)石临时堆场淋溶水、表土堆场淋溶水排入防渗淋溶水池沉淀池沉淀处理,回用于**绿化。尾矿浆压滤回水、浓密机溢流水、选矿厂地面冲洗水排入选矿厂回水池,尾矿库渗滤液、尾**淋溶水排入尾矿库回水池,均回用于选矿用水。污泥脱水废水、锅炉排水、生活污水、经隔油处理的餐饮****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选矿用水。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工程预留足够的保安矿柱,采用灌浆堵水,减少地下水涌出量,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做好尾矿库、矿(废)石临时堆场、表土堆场、高位水池、回水池、事故应急池、选矿装置区、氰化钠储存间、污水处理站等地(侧)面的分区防渗工作,选用优质管材,对管线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强化对区域分区防渗措施和管线的巡检和维护,及时增补完善措施,确保达到分区防渗要求。制定地下水和土壤监测计划,定期进行监测,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和爆破作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切实可行的降噪、减振措施并远离场界布置,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运输车辆经过村屯时,控制车速并严禁鸣笛,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运营期**、尾矿库、选矿厂厂(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周边村屯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施工期及运营期废石堆存至废石临时堆置场,用于井下回填,建****市政府****填埋场处理。运营期尾矿渣经管线排入尾矿库,锅炉炉灰和除尘灰及除屑筛杂物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磨球、生活污水装置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送选矿厂作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用于制农肥。废油桶、废机油、化验室废液、选矿厂废气治理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餐厨垃圾和废油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尾矿库须严格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建设,采取有效截洪、截污、防渗措施,四周设立警示标识,建立尾矿库监控系统,对坝体沉降、变形和水位进行监控,杜绝发生泄漏、溃坝风险事故。建立完善的地表移动观测系统,掌握**的地表移动、变形情况,及时增补措施,并在危险区外围设置警示标识。在各堆场上游及两侧修建截、排水系统,下游修建挡石(土)墙。爆破工****公司负责,强化对炸药库等区域的风险管理。强化各类危险化学品原辅料、危险废物储运过程中的监管,分类分区储存并设置围堰及明显标识,密闭运输,强化巡检。强化对尾矿库、选矿厂、各堆场和采**的日常巡视,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八)制定并严格落实环境管理措施及监测计划。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以及《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制定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及监测计划,强化对各环境要素的跟踪监测和环保措施的及时增补。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自批复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该项目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必要的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你单位在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后,排污行为发生之日前,向核发排污许可证的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

八、****环境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监督检查和环境管理工作。

九、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2025年9月15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