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保税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益海嘉里食品工业(天津)有限公司大米六面体产品质量和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天津-天津-东丽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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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局关于对****大米六面体产品质量和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29
****审批局关于对****大米六面体产品质量和产能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2-****6209

传 真:022-****9192

通讯地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中心A****审批局(300308)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公示起止日期

****大米六面体产品质量和产能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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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保税区海滨大道35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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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有大米车间一层和三层现有空地增设刮板输送机、成品仓、包装设备及管道、电气等配套设施,将六面体包装大米产能由60t/d提升至100t/d,年产量由1.8万吨/年增至3万吨/年,项目建成后,全厂生产小包装米10.2万吨/a(六面体包装米3万吨/a、其他小包装米7.2万吨/a),其他芝麻产品产能不变。项目总投资311.9万元,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0.96%,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收集治理、噪声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收集暂存、排污口规范化设置、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第一次抛光粉尘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1#处理,经现有1根不低于23米高的排气筒FQ-BS207排放;第二次抛光粉尘经密闭设备管道收集,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2#处理,经现有1根不低于23米高的排气筒FQ-BS208排放;磁选、色选、长度分级、白米分级、循环风选等产生粉尘经各自密闭设备管道收集,依托现有布袋除尘器3#处理,经现有1根不低于20米高的排气筒FQ-BS206排放。其中,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参照染料尘)。

卸料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4#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清理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5#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处颗粒物的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

3.选用低噪声生产和辅助设备,生产设备等噪声源,应落实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暂存场所规范化设置,按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分类规范存放,防止二次污染。废机油、沾染废物、废油桶等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收集尘、金属物质、杂质、废包装物等一般固体废物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米糠、碎米、异色米外售。固体废物场所均须设置规范化的标志牌。

5.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6.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等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做好环境信息披露工作。

7.在运营中须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包括减产、限产、停产等在内的应急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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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至2026年2月4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