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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 | 成文日期: | 2026-01-29 |
| 名称: | 关于《**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空铁**片区征地迁坟安置点及**市生态墓园用地)》的批后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1-29 | |
| 主题词: | |||
为切实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和实施管理工作,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要求,我局组织编制了《**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空铁**片区征地迁坟安置点及**市生态墓园用地)》(以下简称《方案》),共涉及1个项目。该《方案》******局批准,现按照相关要求对城镇开发边界外新**镇建设用地规模周转使用情况进行公告:
一、批准文件及文号:
关于对《**市**区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市空铁**片区征地迁坟安置点及**市生态墓园用地)》的批复(阳自然资函字〔2026〕101号)。
二、批准时间:
2026年1月16日
三、方案情况:
本次周转地块位于**区双捷镇草朗村,共1个地块,总面积2.0359公顷。根据**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周转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
调整前,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为农用地2.0359公顷;调整后,落实地块规划用地用海类型全部调整为特殊用地。
《方案》涉及的项目属于**市空铁**片区征地迁坟安置项目,符合《******厅关于明确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启用条件及使用规则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630号)明确的《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周转城镇建设用地规模2.0359公顷。周转地块现状未占用耕地与核实处置后永久基本农田,不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因此,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附图:****规划局部图(落实前、落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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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