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吉林油田分公司扶余采油厂东9、东10接转站剩余伴生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审批
吉林-松原-宁江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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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油厂东9、东10接转站剩余伴生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10-17 15:55:00

**市汇成****公司:

你单位《关于〈****公司****油厂东9、东10接转站剩余伴生气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的申请》和委托****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与总体评价

该项目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境内。主要建设内容为**1****回收站,占地面积为3210平方米,其**场3110平方米,放空区100平方米。回收站设计处理规模3万标准立方米/天,包括气液分离橇、一级低压压缩机、分子筛脱水装置、二级压缩机、加气柱等设备。**高低压联合放空立管1座。敷设回收站至放空区2条66米放空管线(一条高压放空管线,一条低压放空管线)。**5平方米危废贮存点。不包括站外东9接转站至本项目场地内集输管线,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油厂****中心污水处理系统。

该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准入清单要求,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在实施顶管作业时,沿进放空区的进场道路施工,不能破坏周边农作物,不新增占地。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避开雨季及汛期,废水(液)及时收集转运。运行期分离废****采油厂****中心,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油层。生活污水应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

(三)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对危废贮存点、污水罐区进行重点防渗,并在四周设置围堰。结合工程需要选择防水性、耐腐蚀性较好的管材,并切实做好管线的防腐、防漏和防渗工作。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苫盖。采取对施工场地及道路进行硬化和洒水降尘等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影响。选用尾气达标的施工机械,并采用高标号燃油,确保厂界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选用密闭性高的阀门和封垫,加强撬装装置的密封性检查,定期维护保养各类生产装置及设施,最大限度减少伴生气泄漏,确保站场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污染物控制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挡或隔声屏障,优化场内平面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村屯一侧等切实可行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和运行期场(厂)界噪声分别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排放标准要求,周边环境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工程车辆经过村屯等环境敏感目标时,严禁鸣笛并控制车速和减少夜间行车次数,确保村屯等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妥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废包装物、废管材、焊渣等施工废料收集后综合利用。废滤料、废吸附剂和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一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填埋场填埋。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规定进行设计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做好防腐和有毒有害气体预防工作;对运输废水的车辆进行严格监控,合理设置运输路线,主动避让敏感地区,减少经过村屯等保护目标,避免对沿线生态环境造成污染;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开展经常性演练。严格落实跟踪监测计划,对区域环境质量和污染源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及生态环境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依法公开验收报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准后,如回收站、敷设管线等发生调整,应远离周边环境敏感区和保护目标,避免增加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在变动前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相关规定,于建设项目开工前、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建成后分阶段向社会公开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并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

七、****环境局****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八、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生态环境局、****环境局****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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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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