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合理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研究决定,对**县长街镇新南村新明桔场养殖塘承包项目进行公开竞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标的内容:新南村新明桔场虾塘养殖塘面积为217.1亩(包括农户16.873亩在内,所有参与投标者视为认可此承包范围,****基地除外,养殖塘面积按照原分给农户毛面积计算,面积不重复复量,面积不足视作217.1亩,多少不变),新明桔场虾塘四址:**水泥路,南至:农户虾塘进水港,****农场虾塘交界路,北至虾塘横路。
2、承包底价:3300元/亩﹒年。
3、承包期限:五年。
4、竞标方式:设1个标的,采用暗标方式竞标;本次竞标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承包底价视为无效。如出现二家及以上最高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已中标的竞标人若放弃中标,则没收投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在公告期间,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受让人时,在******交易中心开标室进行公开竞标,若只有一个意向受让人时,即直接按承包底价中标标书代写
5、竞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 1 月 29 日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标书代写
竞标人不得为《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一款,****法院通报的失信人、失信单位。如中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该标的重新竞标。
三、获取竞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 2 月 5 日16:00止(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时间、节假日除外)。
2、竞标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竞标文件,地址:****(**县时代西路128号十四楼14-8号),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55****3863
3、竞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时间及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开标时间:2026年 2 月 6 日09:30时整起(**时间)开标。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开标室(长街镇工商街43号,成人学校内西面二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开标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五、竞标保证金
按《**县竞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cn法规制度”)
1、帐户名称:****
2、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长街支行
3、银行帐号:201********7481
4、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5、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 月 5 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6、**省**市**县长街镇新南村办公楼电话:188****5130
7、竞标人的保证金一律通过竞标人基本账户缴纳,****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保证金;竞标人递交保证金后无需到发包人处开具收据,****财务处联系确认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标人自行承担。(注:缴纳竞标保证金时需在备注里注明竞标人名称与项目的标段)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竞标保证金不计息,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前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后退还(不计息)。标书代写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 整,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可抵最后一年承包款。如遇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放弃承包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七、承包款的支付
承包期限为五年,分五期付款(即:一年一期付款),双方签订协议后:
承包款交纳采取先付后用的原则,第一期付款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一次性付清,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竞标)。后续四期承包款于每年公历12月30日前付清下一年承包款,(即第二期承包款于2026年公历12月30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如遇特殊情况承包人要求延迟交款必须在20日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协商同意延迟付款约**期,承租人应向招租人支付承包款总金额的2‰每日违约金,如招租人不同意延迟日期,承租人必须按时付清,如逾期支付或未全额付清承包款,视作违约,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竞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及固定设施,承包人所投入的一切固定设施与设备均由招标人处置。
八、基础设施
所有基础设施(包括水、电、道路、塘岸、闸门、沟渠、排灌溉设施等)及建筑物(包括管理房、生活用房、经营性用房等)管理、维修、维护、**均由承包者自负(解决),自行安排。
九、合同签订
签订合同时间:自中标公示期(3个工作日)结束后7日内。如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承包款、履约保证金)的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竞标。
十、标的勘察时间:招标人不组织安排投标预备会和踏勘现场。投标人如需要踏勘现场,招标人将积极配合,其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上发布
十二、其他
1、公共河港、进排水港一律不准养殖,如出现问题自行负责。
2、承包人在承包期内,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养殖塘,保证海塘设施完好,不得擅自更改或损坏养殖塘及坝体设施。
3、在承包期限内,****政府对该塘土地进行政策性的变动(征用或动用土地)所造成不****政府部门相关政策性补偿处理,但中标人仅享有其中水产品的养殖损失补偿费,其它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5、在承包期内,水、电费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按期缴纳。如遇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造成水、电损坏的,招标人负责外线水、电设施的修理,内塘的水、电损坏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维修。关于道路维修方面,招标人负责外围主路的修铺,塘内的闸门、塘坝漏水、损坏等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管理维修。
6.上一承包方已按合同约定完成清塘工作,并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养殖塘现状已满足养殖条件,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确认。与清塘相关的遗留问题或责任由招标人承担,与新承包方无关。
7、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承包期限内起捕完水产品,期满后及时交塘给招标人,以便下一轮转承包,否则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负。
8、投标人及其他投标人私下串通协商,进行围标、串标、控制投标价格等不正当行为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自愿****管理部门、纪****机关调查处理。
9、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办公地址:**县长街镇新南村
联系人:徐书记
联系电话:188****5130
招标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县时代西路128号
联系电话:155****3863
联系人: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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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户网站:01/29 11: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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