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就“2026****联通****某单位数字化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采用直接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于2026年01月28日进行了直接采购,现就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1、谈判项目名称:2026****联通****某单位数字化改造项目
2、需求公示发布时间:2026年1月20日
3、成交候选人:****
4、成交候选人公示期:2026年01月29日-2026年01月30日,如对成交候选人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杨美蓉
电话:156****4690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婷
电话:180****3573
邮箱:****@189.cn
监督部门:****财务部
联系人:杨美蓉
电 话:156****4690
邮箱:****@chinaunicom.cn
异议受理电话:180****3573
异议受理邮箱:****@189.cn
特此公示。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异议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异议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受理:
1.异议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异议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异议函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异议的,异议函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异议时效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0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