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南溪区城市生态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审批
四川-宜宾-南溪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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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时间:2026-01-29

项目名称 **市**区城市生态公园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仙源街道 占地面积(平方米) 66743.35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志远
联系人 *陆宇 联系电话 157****2763
项目投资(万元) 3750 环保投资(万元) 7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06-30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1.对**区**山生态公园进行改造提升,改造面积约39666.9平方米,完善公园铺装修复、地下管网、休憩驿站、公共厕所和游玩健身设施,增设停车位30个,充电桩5根。2.对**大道转角公园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提升面积约22774.45平方米,园内铺装改造8700平方米,增设智能厕所、休憩驿站,增设停车位78个,充电桩20根广告位16个,配套完善园内健身和儿童游玩设施;3.****保健院右侧公园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2102平方米,改造透水铺装1200平方米,增加公厕和健身设施,设置广告位4个;4.对北门桥头公园进行提升改造,改造面积约2200平方米,改造透水铺装1500平方米,增加自动售卖机、健身和儿童游玩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
废水
生活污水
废水
生产废水
固废
噪声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其它措施:
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作业时,作业面场地应采用洒水等降尘措施,当天施工完毕后应按要求进行覆盖;空置或已完成的场地应覆盖。土方作业时临时道路应采取降尘措施,确保临时道路不扬尘。临时生活区食堂做饭产生的油烟,通过加装抽油烟机,经净化过滤后排出室外,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另外,施工期运输建筑设备和材料的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排放一定量的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物THC等,会污染大气环境,建议运输单位经常对运输车辆进行保养,减少尾气排放的超标,考虑施工场地开阔,易于通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生活污水
其它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施工期对水环境影响小。
生产污水
其它措施:
施工中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收集。施工中将临时道路路面进行硬化,场地四周设置排水沟(管),并修建临时沉淀池,将部分雨水以及施工产生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降尘,不外排。
环保措施:
施工期在临时生活场地设置垃圾收集装置,对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处理站处理,不对施工场地造成影响。施工期间通过加强对固体废弃物的处理措施,加强卫生文明教育,制定卫生文明制度,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有环保措施:
1.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先进的施工技术,从源头降低噪声强度; 2.对产生噪声的施工设备加强维护和维修工作,对噪声的降低有良好作用; 3.在施工现场,采用柔性吸声屏障替代目前通用的尼龙质地的围幕,既可抵挡建筑噪声,又可拦住杂物等; 4.禁止夜间(22时至凌晨6时)和午间(12时至14时)进行产生高噪声的作业,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噪声污染; 5.加强对运输车辆司机的宣传教育,在经过村庄等保护单位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噪声污染。

承诺:**** *志远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志远 承担全部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