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赤铸**路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王老师 0553-****266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国泰路8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奇 150****4678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01月28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省**市美菱大道268号 | |
| 投标报价(元) | ****688 | |
| 授权代表 | 金桂玲 | |
| 服务期 | 一年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运送、预约陪检服务、安全服务管理、工程、电梯运行管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收集清运、室内下水道疏通、公共场所及其他日常水电维修服务、室外化粪池漂浮物的打捞、楼宇屋面保洁清理、急救担架运送服务、空调、消毒机定期滤网清洗、院内每月灭四害、协助院内科室搬迁及其他物业延伸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大学****中学物业服务; 2.****大学城小学等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3.****社区****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经济开发区皖江大市场 16幢三层310室 | |
| 投标报价(元) | ****016 | |
| 授权代表 | 洪柔情 | |
| 服务期 | 一年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运送、预约陪检服务、安全服务管理、工程、电梯运行管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收集清运、室内下水道疏通、公共场所及其他日常水电维修服务、室外化粪池漂浮物的打捞、楼宇屋面保洁清理、急救担架运送服务、空调、消毒机定期滤网清洗、院内每月灭四害、协助院内科室搬迁及其他物业延伸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医院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医院2023-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 3.****社区****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省****公司 |
| 地址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路268****创业园1#C二层216 | |
| 投标报价(元) | ****000 | |
| 授权代表 | 孙创 | |
| 服务期 | 一年 | |
| 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经开院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保洁服务、运送、预约陪检服务、安全服务管理、工程、电梯运行管理、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收集清运、室内下水道疏通、公共场所及其他日常水电维修服务、室外化粪池漂浮物的打捞、楼宇屋面保洁清理、急救担架运送服务、空调、消毒机定期滤网清洗、院内每月灭四害、协助院内科室搬迁及其他物业延伸服务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说明。 服务要求:服从医院调度安排,管理工作高效、服务到位,严格按照服务方案,履行服务内容。 服务期: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1.****保健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医院物业管理项目; 3.****医院物业服务项目。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无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