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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1-29
| 项目名称 | 华阳镇乳坑村张美香40K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华阳镇乳坑村20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7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美香 |
| 联系人 | 张美香 | 联系电话 | 139****6394 |
| 项目投资(万元) | 95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02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县华阳镇乳坑村胡德留住房屋顶建设光伏,总装机容量为40KW,采用自然人余电上网模式,年发电量4.4万度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设备安装粉尘采取自然沉降、加强清扫等措施。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绿化综合利用。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固废合理处置,**化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 ||
| 承诺: 张美香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张美香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