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800MA28F4L393 | 建设单位法人:徐伟 |
| 吴**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园区 |
| 柯****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 |
| 华友新能源****公司新型低成本钠电前驱体小试线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 建设地点: | **省**市柯** ****园区(二期)廿新路18号 |
| 经度:118.857715 纬度: 28.867912 | ****机关:****保护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7-24 |
| 衢环智造建〔2023〕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1-08-1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70.45 |
| 126 | 运营单位名称:华友新能源****公司 |
| ****0800MA28F4L393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803MADHEK3227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803MA29T653XD | 竣工时间:2024-12-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1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1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2167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用于研发制备钠电前驱体材料,年样品制备量不超过2400kg,其中NFM型年制备量1600kg,NFMC型年制备量300kg,氢钴型年制备量500kg,三种样品研发制备量可切换 | 实际建设情况:用于研发制备钠电前驱体材料,年样品制备量不超过2400kg,其中NFM型年制备量1600kg,NFMC型年制备量300kg,氢钴型年制备量500kg,三种样品研发制备量可切换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项目V型混料仓、压滤机较环评设计减少一台;通风橱较环评设计增加1个;反应釜50L较环评设计减少2台;电动葫芦较环评设计增加2个。****实验室运行能力与环评设计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排水系统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的原则设计建设。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园区****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溪江,纳管标准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生活废水经预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进****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乌溪江,纳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雨水排放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执行。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各废气特点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确保废气达标排放。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颗粒物、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氨等污染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钴及其化合物、氨等污染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控制。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设计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各项噪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四周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本项目主要涉及的生产废水包括:(1)洗液、尾液经压滤、精滤工序后产生得到的滤后尾液;(2)含氨废气经本项目新增的酸喷淋塔处理后产生的硫酸铵洗水;(3)清洗车间设备表面产生的车间污水;(4)项目依托企业现有纯水制备系统制备纯水时,产生的部分浓水。滤后尾液、硫酸铵洗水、车间污水去往企业现有的汽提脱氨塔,经脱氨沉重处理,达到车间排放标准后,****园区****处理厂一期;纯水制备浓水水质较为简单,****园区****处理厂一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纳管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外排纳管进****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2、废气:本项目物料样品检测时可能存在检测试剂的微量挥发,由于本次项目为小试项目,工艺研发制备量很少,该部分挥发量极少;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钠电前驱体NFM、NFMC型工艺排放的含氨废气和颗粒物;钠电前驱体氢钴型工艺排放的颗粒物。含氨废气:各工序产生的氨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项目酸喷淋塔处理,经处理达标后通过35m高排气筒外排。颗粒物:①NFM、NFMC型,煅烧干燥工序采用“旋风分离+滤筒除尘+水膜除尘”的除尘方式,经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氢钴型,闪蒸干燥工序产生的粉尘,采用“旋风分离+滤筒除尘+水膜除尘”处理,经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主要为废弃外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及沉重渣、除尘料、筛上物、废弃内包装袋、废试剂瓶、废试剂、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一般废物废弃外包装袋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危废:滤渣及沉重渣由******公司“点对点”定向利用;除尘料、筛上物、废弃内包装袋、废试剂瓶、废试剂、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委托******公司、浙****公司、温****公司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厂区内暂存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项目所在的华友新能源厂区内已建设有1座建筑面积为620m2 的危废暂存库与1座建筑面积为620m2 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厂区危废暂存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防腐、防渗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分区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噪声,经隔音、减振等措施和厂区内围墙及厂区周边绿化等衰减作用后,对环境影响较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将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安全风险管控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应急物资调配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已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于2024年9月编制了《华友新能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备案(330802-2024-095-H)。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784 | 0.1843 | 0 | 0 | 0.178 | 0.178 | |
| 0 | 0.0892 | 0.092 | 0 | 0 | 0.089 | 0.089 | |
| 0 | 0.0089 | 0.009 | 0 | 0 | 0.009 | 0.00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03 | 0 | 0 | 0 | 0 | / |
| 0 | 0 | 0.888 | 0 | 0 | 0 | 0 | / |
| 0 | 0.002 | 1.308 | 0 | 0 | 0.002 | 0.00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汽提脱氨塔(依托现有)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中表1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汽提脱氨塔(依托现有) | 已监测 | |
| 2 | 化粪池(依托)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其中氨氮纳管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即氨氮≤35mg/L) | 化粪池(依托) | 已监测 |
| 1 | 含氨废气:酸喷淋塔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含氨废气:酸喷淋塔 | 已监测 | |
| 2 | 煅烧干燥废气:旋风分离+滤筒除尘+水膜除尘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煅烧干燥废气:旋风分离+滤筒除尘+水膜除尘 | 已监测 | |
| 3 | 闪蒸干燥废气:旋风分离+滤筒除尘+水膜除尘 | 《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 | 闪蒸干燥废气:旋风分离+滤筒除尘+水膜除尘 | 已监测 |
| 1 | 隔音、减振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 | 隔音、减振等措施 | 已监测 |
|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需委托处置的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且具备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废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固废:项目产生的一般废物主要为废弃外包装袋。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及沉重渣、除尘料、筛上物、废弃内包装袋、废试剂瓶、废试剂、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一般废物废弃外包装袋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危废:滤渣及沉重渣由******公司“点对点”定向利用;除尘料、筛上物、废弃内包装袋、废试剂瓶、废试剂、废机油、废油桶和含油抹布委托******公司、浙****公司、温****公司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厂区内暂存依托厂区内现有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项目所在的华友新能源厂区内已建设有1座建筑面积为620m2 的危废暂存库与1座建筑面积为620m2 的一般固废暂存库。厂区危废暂存库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建设,已按要求做好防雨、防漏、防腐、防渗等措施,粘贴有危废标签、危废仓库分区图,仓库外张贴危废仓库标识,并由专人管理;另外建立固体废物台账管理、申报制度,对每次危险固废进出厂区时间、数量设专人进行记录以及存档,实施转移联单制度,并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基本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 |
|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你公司应加强员工环保技能培训,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将污染防治设施环境安全风险管控纳入企业安全生产体系,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重点环保设施进行设计;编制全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突发环境事****政府和相关部门以及周边企业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加强应急物资调配管理,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及初期雨水收集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受污染消防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 企业已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环保部令〔2015〕第34号)、《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已于2024年9月编制了《华友新能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9月26日备案(330802-2024-095-H)。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