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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808、135****5217、187****2547****中心)
电子邮箱:****@sina.com
通讯地址:****广场****中心3****环境局窗口
邮政编码:365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情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燃油气)锅炉改造项目 | **省**市**县曹坊镇双石村 | **** | **市****公司 | 拆除现有1 台60 万大卡燃生物质导热油炉(型号YGL-500MA),在现有锅炉房安装1 台燃轻柴油导热油炉,型号YYQ)W-1400YQ);安装2 个35m3 的轻柴油储罐及供油管道 | (一)大气污染防治:改建导热油炉排放口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外排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油锅炉特别排放标准后经一根20米高烟囱外排。 (二)水污染防治:落实原有环评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噪声污染防治:落实原有环评的污染防治措施。 (四)固体废物防治:落实原有环评的污染防治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