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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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因收到投标人对中标结果的投诉,经监管部门认定,部分投诉事项成立。现根据投诉处理决定书,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简称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重新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现将中标人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市**区**路665****中心12幢1504室

3.中标金额:147.42万元

4.供应商的评审报价:132.678万元

5.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1.16分

6.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血液透析机

品牌:威力生

规格型号:W-T2008-B

数量:18台

单价:8.19万元/台

更正日期:2026年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以书面形式或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标书代写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胜利中路38号

联系方式:0552-****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路699****中心B座8楼

联系方式:133****3975、136****53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女士(采购人代表)、童玉君、李程真、李静(项目负责人)

电 话:0552-****156、133****3975、136****5336

五、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1-29
信息变更
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机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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