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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 我部对**市**区某部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市**区某部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2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折扣 ,报价金额:91% ; 第二名:**康****公司 ,报价形式:折扣 ,报价金额:114.5% ; 第三名:河****公司 ,报价形式:折扣 ,报价金额:96%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 ,报价形式:折扣 ,报价金额:91%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法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报价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由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拟、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185****0870 地 址:**省 **市 八、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371-****9983 地 址:**省 **市 九、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50****1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