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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瓶北路执业点业务用房租赁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 1 | ****中心瓶北路执业点业务用房租赁 | ****000.00元 | **** | 瓶北路479弄 | 无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中心瓶北路执业点业务用房租赁 | ****中心瓶北路执业点业务用房租赁 | 租赁服务租赁地址为瓶北路465-467号,租赁面积2644㎡ | 1.供应商保证其出租的房屋其建筑、消防设备、出入口和通道等,符合消防安全和治安管理规定;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可用和安全状态。 2.供应商对出租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采购人的使用安全。 3.供应商对采购人提出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维修管理报修要给予积极响应。供应商对租赁房屋进行检查、养护时,应尽可能减少对采购人使用租赁房屋的影响,采购人应予积极配合等 | 1年 | 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采购需求列明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所作的响应及承诺。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乐伟,徐跃明,张群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考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优惠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其商务和技术条款均满足采购需求,其服务方案具有针对性,人员配备满足服务需求,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报价有效,故推荐****为成交供应商。
单一来源理由:根据《****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下列货物或者服务,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工作需要,采购特定地点办公用房的”的规定,****政府采购。
为确保****办公正常运行,需租用面积2644㎡的办公用房。该办公用房长期以来一直由****提供,基于本项目的延续性、一致性、协调性的综合考虑,拟采用单一来源的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拟向****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金都路3688号
联系方式:021-****6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莘松路380号9楼
联系方式:****52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三鼎
电 话:****5238
附件信息:
采购文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