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
因中****集团有限公司**片区五路一园工程总承包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橡胶地垫的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6年2月3日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bid.****.cn,以下简称“阳光采购网”)。加急标书代写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EPDM橡胶地垫 |
现浇EPDM彩色橡胶地垫,厚度30mm;GB/T 14833-2020 |
㎡ |
10000 |
说明:物资采购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与供应单位签订采购合同。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竞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原材料、生产加工、装卸费、检验费、运杂费、过磅费、保险费、现场服务、售后,以及管理费、税金、利润等。税率为13%。
2、交货期:2026年2月至本工程结束,根据施工进度分批交货。
3、交货地点:工程项目沿线工地或其他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见质量标准要求。
5、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按合同金额的5%提交,履约保函提交后合同生效。
6、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7、竞标保证金
形式:采用保函或保证金形式。金额(人民币):3万元整。
保函或保证金须在2026年2月3日上午10:00前到达(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过期到达的保函或保证金视为无效担保)。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退还)。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付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若需要资质要求的,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竞价响应。)
1、竞价响应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2、竞价响应供应商的货物制造单位应具有有效的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近3年内(2023年至今)市级以上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材料检测报告。
3、竞价响应供应商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3年内(2023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提供合同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竞价响应供应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7、竞价响应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8、成交确定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9、其它要求:以上采购清单依据现有的工程技术资料估算,最终结算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规格或数量与采购清单发生较大偏差时,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四、结算及付款情况
1、结算周期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以当月1日至当月最后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2、结算程序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与买方办理质量验收、数量签证等手续(买方开具或双方签认的收料单)。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双方对当期实际进场合同材料的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汇总,并对汇总结算清单进行签字确认,卖方需在每月上旬将结算单报买方审核签认,卖方以此作为结算依据。结算清单一式四份,买方三份,卖方一份。支付货款前,卖方必须向买方按时提交符合买方要求的合法、合规、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集团****公司),否则买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单位名称:中****集团****公司
开 户 行: 农行**北郊支行
银行账号:177********016151
税 号:****1302MAE96FHY0T
地 址:**省**市**区季梁大道与五丰路交汇处
买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3、付款方式
3.1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时段为当月1日至当月月末最后1天;
3.2买方于每季度结算后次季度支付上个季度结算款的70%;
3.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至80%;
3.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年后,30日内支付至97%;
3.5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满1年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保修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3.6竞标响应人应确认上述付款方式并在竞标过程中按上述付款方式来确定单价,同时确认以此作为货款支付依据,不得提出异议并执行。
4、货款支付:在买卖双方完成结算,且地方财政对项目资金拨付正常的情况下,买方及时按季度支付卖方的货款。卖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已充分了解并接受项目地方财政及项目资金情况,并同意承担地方财政或项目资金不足所带来的买方不能及时支付材料款的风险。“3付款方式”建立在项目建设单位(或业主)对买方工程款进行了同比例支付的前提下。
5、如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其货款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开发区高新大道888****中心(HTBA大楼)12楼
邮 编:430000
联 系 人:周正信
电 话:027-****3075
电子邮箱:****1125@qq.com
(电子签章)****
202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