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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 | 2026-01-22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300万只/年超级储能电容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2日-2026年1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102、103窗口)
联系电话:0533-****191、0533-****186
电子邮箱:gqxhbjxkk@zb.****.cn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备注 |
| 1 | ****300万只/年超级储能电容器项目 | 山****经济开发区常家东路77号 | **** | **** | 主要装修改造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危废库、一般固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等,购置储罐、纯水制备设备、空压组、压滤机、加热炉、砂磨机、气流粉碎机、喷雾干燥机、环保设备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超级电容器300万只。 | 1、施工期间应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废气污染防治。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申报工艺组织生产。 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钛酸钡投料废气、喷雾干燥废气、气流粉碎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干燥废气、加热炉废气,主要污染物为VOCs;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化氢、氨、臭气浓度。其中钛酸钡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与喷雾干燥废气和气流粉碎废气密闭收集,一同经旋风收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干燥废气、加热炉废气经一级碱洗+一级水洗+旋流分离+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 非重点行业 Ⅱ时段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表2要求。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颗粒物、硫化氢、氨,通过加强密闭措施及收集措施、加强管理、加强厂区绿化等控制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符合相关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限值要求,VOCs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要求;硫化氢、氨、臭气浓度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要求。 3、废水污染防治。按照 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 的原则规范完善厂区排水管网,完善事故水导排设施。废水、雨水排放口设截断设施,确保事故状态时废水不外排。 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压滤机废水、喷淋塔废水、纯水站浓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进化粪池处理,与设备清洗废水、压滤机废水、喷淋塔废水、纯水站****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公司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3部分:小**流域(DB37 3416.3-2025)》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4、固废污染防治。严格按照固体废物 **化、减量化、无害化 原则,分类收集、妥善安全处置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布袋除尘器收尘、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为一般固体废物,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废布袋、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收集后委托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处理,布袋除尘器收尘全部回用于生产;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污泥及废滤布为疑似危废,产生后应该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5085.7-2019)要求进行危险废物鉴定,根据鉴**果委托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5、噪声污染防治。项目主要噪声为压滤机、混料釜、气流粉碎机、砂磨机、球磨机、钛酸钡浆料制备系统、喷雾干燥机、辊压机、分切机、激光焊接机、风机等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有效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