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档案馆库房档案装具及文化建设项目
二、更正信息
更正前:
更正事项:招标评审细则-(三)详细评审 [100]
| 指标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指标 |
评价分值 |
| 2 |
技术参数响应 |
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所列内容进行评分,所投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32分。 1、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重要技术参数(共10条,合计12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2分,扣完为止。 2、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一般技术参数(共470条,合计17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036分,扣完为止。 ①以上参数,投标人需详尽真实的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内逐条响应,且均需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内详尽真实的列明“超出、符合或偏离”情况,否则将视为未响应或无效响应; ②标注“▲”号标记的技术参数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③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证明材料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将视为未响应或无效响应。 |
32.0 |
| 13 |
项目组人员实力 |
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实力: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 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电工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上述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为:参保缴费),否则不得分; 2.以上项目组成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对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组人员配备相关证书随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同步予以公示。 |
更正后:
| 指标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指标 |
评价分值 |
| 2 |
技术参数响应 |
针对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所列内容进行评分,所投技术参数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29分。 1、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重要技术参数(共10条,合计12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2分,扣完为止。 2、采购清单中技术要求前标有“#”部分为一般技术参数(共470条,合计17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0.036分,扣完为止。 ①以上参数,投标人需详尽真实的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内逐条响应,且均需在《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内详尽真实的列明“超出、符合或偏离”情况,否则将视为未响应或无效响应; ②标注“▲”号标记的技术参数均须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③未提供证明材料的或者证明材料不满足技术参数要求的,将视为未响应或无效响应。 |
29.0 |
| 13 |
项目组人员实力 |
一、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实力: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得1分; 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派项目组成员(除项目经理外): 具有行政部门颁发的软件设计师、电工证的,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2分。 注:1.上述项目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员工,需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2025年7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参保人员参保状态为:参保缴费),否则不得分; 2.以上项目组成员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 3.对中标供应商的项目组人员配备相关证书随成交(中标)结果公告同步予以公示。 |
3.0 |
三、其他补充事项
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路5号
联系方式:吉庆 186****13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湖大街中央公馆63-202室
联系方式:张工 198****61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98****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