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总院一期智慧安消平台及监控扩容项目 | ||
| 品目 | 视频监控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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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9日 16:0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6年01月30日至2026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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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文件售价 | ¥.05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 ||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年02月26日 13:30 | ||
| 开标地点标书代写 | 纵驰开标室标书代写 | ||
| 预算金额 | ¥359.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丹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12-****837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十梓街18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3****80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丹萍 | ||
| 项目概况 总院一期智慧安消平台及监控扩容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2-26 13:30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总院一期智慧安消平台及监控扩容项目
预算金额:35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伍拾玖万元整(¥****000.00)
采购需求:
随着总院二期安防、消防设施的逐步移交,近期计划推进一期智慧安消平台建设,同时对一期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优化和存储扩容,******部门对反恐一级重点单位视频存储时间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建设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4.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0元
2026-02-26 13:30 (**时间)
地点:**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截止时间2026年2月5日(每日上午09:00—11:30,13:30—16:00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3.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并领取招标文件
4.出售金额: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联系人:陈琼桦
6.报名联系电话:0512-****8379
7.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委员会审核,如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或伪造、虚报等情况,****委员会有权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二)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使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代理机构在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存在质疑的,须一次性提出质疑事项。
4.其他未尽事项,请投标人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5.质疑函****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按照格式要求执行。
6.质疑函内容须以中文书写,按法定途径送达。
联系单位:****
通讯地址:**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王丹萍;联系方式:0512-****8379;邮编:215131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平海路899号
联系人:曹芳
联系电话:****2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阳澄湖西路1299****广场A2座10楼
联系人:王丹萍
联系电话:0512-****8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萍
电话:0512-****8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