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区财政局,各有关企业:
****市委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推动一季度经济实现“开门红”工作方案》要求,助力**制造特色企业品牌推广与市场拓展,现请各区广泛发动符合条件企业进驻**智造馆。具体通知如下:
一、场馆介绍
******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特色馆制造业展馆搭建的**分馆,场馆分别设有交易库和展示库,是专门销售、展示**制造特色产品的平台。****政府引导、企业参与、市场运营原则下,****政府采购平台影响力,提升**制造业企业和产品的知名度。
**智造馆交易库适用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制造产品的采购。全市各级预算单位可采用“厂家直销、单位直购”的方式,根据电子卖场交易规则全程自助式完成采购活动。采购****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n/)→电子卖场→制造业展馆→**智造馆,对相关商品实行直接订购,****政府采购计划和合同备案。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的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二、企业及产品进驻条件
(一)企业进驻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市辖区内注册。
2.****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进驻条件。
3.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提供自身信用记录,不得对涉及供应商资格条件审查的相关情况进行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当进驻企业在信用记录发生改变时,应及时主动修改注册信息和信用承诺,并向运营机构进行报备。
(二)产品进驻条件
1.企业展示的产品须为自有品牌产品。上架“交易库”产品应符合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事业单位履职、事业发展和提供公共服务需要。
2.****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4)内产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现行100万元,含100万元)。若企业意向销售的产品属集中采购目录内(除已通过框架协议采购征集的品目),****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集采馆”。
3.产品上架价格要符合市场行情,价格不得高于企业官网、其他市场渠道和第三方平台的实时销售价格,如有代理商进驻则代理商报价不允许超过该价格。
4.关于**智造馆《交易产品目录》中三级品目的制定,建议参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对应精准到末级品目来进行命名。
三、征集流程
(一)发动组织。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积极组织优秀企业申报,包括但不限于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省驰名商标、**省名牌、**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自主品牌产品的生产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装备核心部件首批次产品、首版次产品生产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市龙头骨干企业等。
(二)报名申请。请意向企业填报《交易产品目录》《企业展示目录》(附件1、2)提交至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并按照《企业进驻指引》(附件3)完成系统填报。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汇总后的《交易产品目录》《企业展示目录》****信息化局****管理处),后续有需求的企业,也可按照本通知相关要求申报。
(三)审核筛选。****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将对各区各单位报送的企业及产品审核,对符合要求的企业及产品安排进驻。
****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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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
****信息化局联系人:王敬府,****3920;市财政局联系人:文中军,****3608;技术支持:萧工,****3016加拨1再加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