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化隆县金源乡恰加沟防洪治理工程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5日-2026年1月9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省**市**区**大道227号
联系电话:0972-****03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1
化隆县金源乡恰加沟防洪治理工程
化隆县金源乡恰加村
****水利局
****
工程位于化隆县金源乡恰加村,项目总投资587.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沟道2条,总长940m,**混凝土防洪堤745m;混凝土谷坊7座及退水、防冲坎等附属建筑物;沟道维护性疏浚650m。
1.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泼洒降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民房现有旱厕并定期清运;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尽量缩短施工时间,施工过程做好导流、围堰等措施;施工材料远离沟道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避免雨水冲刷,造成面源污染;严禁在河道内冲洗施工车辆和设备;施工机械车辆维修、保养在专门维修点进行,禁止出现跑冒滴漏现象。
2.严格落实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通过定期洒水减少扬尘污染;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方式,减少施工裸露面积和土石方临时堆放产生的扬尘;土石方集中堆放,采取封闭措施,及时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废料及其他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临近恰加沟村等保护目标处施工时设置围挡;施工期间使用符合标准的车辆、施工机械和油品;气象预报风速达到四级以上或者出现重污染天气状况时,禁止土方作业。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优化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使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不得随意堆放,避免二次污染;对产生的施工废料,要尽快回收和利用其中的有用部分,剩余施工废料要及时清运或做妥善处置,不宜长时间堆放,不得在施工工地外擅自堆放,做到工序完工场地清洁。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划定施工区域界限,严格控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的活动范围;施工道路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尽量少占临时用地、少破坏植被,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土壤与植被的大面积破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植被覆盖度应与周围未扰动区域基本一致。
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