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福建-三明-三元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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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6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的公示
日期:2026-01-26 15:3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月26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26日-2026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98-****062****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传 真:0598-****062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江滨北路11****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36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铭韬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

**省**市**区小蕉南洋垅1号2幢

****

**高新区****公司

建设一条生物质燃料颗粒生产线,年产生物质燃料颗粒2万吨。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切片、粉碎、造粒粉尘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园区****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车间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物料不得露天堆放,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进行综合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最终处置量,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2

****监测中心站实验室建设项目

**省**市**区新**路208号裙楼

****监测中心站

**市****公司

建****监测中心站实验室,预计年检测10000份样品。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处理后分别通过3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纳****处理厂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基础、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防止噪声扰民。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处置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污染控制标准,不能回收利用的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贮存处置,不得产生二次污染。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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