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审计局对我县2022年至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职业年金进行了审计,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按照《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本次公开审计反馈整改问题共20个,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1个、分阶段整改类问题7个、持续整改类问题2个。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切实提升整改效能,我县研究制定了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组织责任单位对标问题一一分解,积极落实整改,截至公告日已完成19个问题的整改,1个持续整改类问题正在整改。
二、审计反馈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事项
1.关于“未完成老机保账户清理处置工作”的问题。****保障局已将“老机保”****财政局,已完成“老机保”收入户、支出户销户工作。
2.关于“基金预决算编制不准确”的问题。****保障局****财政局做到事前沟通会商,确保部门之间数据同步、无缝对接。
3.关于“严格执行政策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参保范围”的问题。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已加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相关政策培训,进一步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增强履职使命感和责任感,确保经办人员准确理解、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4.关于“重复参保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完成3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清退整改工作。二是27391名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7号)规定,重复参保清退需达到企保法定退休年龄后办理制度衔接时再清理,我县将在这部分人员达到清理条件时,逐一清退。三是完成42名重复参加城乡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人员清退整改工作。四是完成46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和企业职工身份重复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清退整改工作。五是完成28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办理转移接续时重复参保人员清退整改工作。
5.关于“****事业单位少报缴费基数”的问题。已通知相关单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已完成整改。
6.关于“缴费基数调整补差不到位”的问题。已按照整改要求,做好基数调整补差经办准备工作,通过电话方式告知企业基数调整补差办理流程及所需资料,目前已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缴费基数调整补差。
7.关于“低保特困、重度残疾人员等救助对象未参保或参保代缴费补助不到位”的问题。已严格对照代缴工作台账落实困难群体代缴工作,实现“动态清零”。
8.关于“企业未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问题。截至目前,审计报告反馈的相关单位已为职工完成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工作。15家企业已清缴欠费286.52万元,8家企业正在催缴中。****社会保障局、县税务局已按社会保险费征收要求通知欠费单位及时完成欠费清缴。
9.关于“滞纳金核**超欠费本金”的问题。我县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社会保险法》关于滞纳金征收的规定。
10.关于“未及时发放职业年金”的问题。已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至少每季度为应做实人员做实职业年金,严格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发放职业年金。
11.关于“特殊工种任职经历认定依据不充分”的问题。已撤销特殊工种任职经历认定依据不充分人员的提前退休决定。加强经办人员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相关政策文件学习培训,弄懂吃透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要求,切实维护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政策的严肃性。
12.关于“部分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办理不到位”的问题。安置地在我县符合转移政策的人员已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安置地不在我县的退役军人,无需在我县办理转移接续手续,已通知本人和安置地社保部门。
13.关于“未核定异地缴费记录导致少记企业职工遗属待遇”的问题。已重新核定相关人员的参保缴费年限,重新核定遗属待遇,清退个人账户。
14.关于“个人账户休眠沉淀”的问题。已完成审计反馈问题涉及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清算工作,1名无亲属的居保参保人员已进行核销。
15.关于“向64名死亡、服刑等不符合条件人员多发待遇未全部追回”的问题。已完成59名多发人员全额追回;4名多发人员已签订分期还款协议或选择按月抵扣。剩余1******部门立案侦查,目前案件正在侦办中。
16.关于“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不合规”的问题。已将相关人员社保关系转回至原参保地,并将我县参保账户调整为临时账户;同时已加强经办人员政策学习培训,畅通转移接续渠道,切实提升了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经办质效。
17.关于“未按档案出生日期准确核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已按照准确的个人档案年龄重新核定涉及人员养老待遇,并根据核**果据实进行清算。
18.关于“2017年以后新开养老保险基金账户未按规定履行集体决策和竞争性存放,导致未有效保障基金存储收益,少计基金利息”的问题。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基金账户开设决策机制,****银行签订社保基金专户管理协议并严格执行,****银行按要求补计利息。
19.关于“社保基金账户开设超过规定数量”的问题。已清理长久未使用账户及不必要账户,并按照销户程序进行销户。
(二)正在整改事项
20.关于基金预算和参保缴费的问题。该问题分三年整改完成,已完成2025年度整改任务,正在按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
三、关于审计建议采纳落实情况
(一)加强政策宣传。常态化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厂矿、镇村社区、居民院落开展社保政策宣传,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一一回应,解答群众的疑惑。通过小视频、文艺短节目等方式,将社保政策融入其中,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同时宣传社保政策。实施人社干部联系乡镇和企业制度,定期不定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与联系服务对象进行社保政策沟通,指导乡镇严格执行政策,帮助企业化解用工风险。加强咨询电话和QQ群的管理,及时回答群众各种政策咨询。
(二)强化数据共享。建立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态信息共享制度,县人社、**、民政、卫健定期共享人员生存状态信息,要求乡镇每月及时报送辖区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状态信息,实现信息纵横互通。县人社、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建立困难群体代缴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共享、属地核实的代缴对象审核把关机制,确保“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县人社、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税务等部门建立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和税收申报人员信息共享制度,及时督促未参保单位进行参保登记,对用工行为不按规定参保的企业进行政策指导,大力宣传依法参保的法定义务和不按规定参保的法律后果,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核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基**全。
(三)规范经办管理。强化社保政策的学习培训,通过“人社大讲堂”“双提双解”等活动讲解培训社保政策,不断提升经办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经办规程,加大高风险业务审核力度,对一次性补缴、个人权益维护、个人信息核实、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和特殊工种经历认定等业务严格执行层级审核制度,杜绝“一人通办”。加强经办业务内部核查,做好上级反馈疑点数据核查,定期开展经办业务抽查,对高风险业务进行事前研判、事中监管、事后检查,规避经办风险。
(四)维护基**全。严格执行社保基金预决算制度,规范社保基金账户开设行为,****银行的**,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强化社保基金核算,加大收支管理,切实做到单独核算。严格执行社保基金支出经办、复核、审核、审批制度,健全审批程序,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结合审计整改和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大问题线索排查力度,及时进行整改销号并将涉嫌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