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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5MAC68JM18T | 建设单位法人:葛雄 |
| 王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县盛康镇大王庙村三组 |
| 国电长源**县盛康镇5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盛康镇大王庙村、三官庙村、贾庙村 |
| 经度:111.53402 纬度: 32.1821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10 |
| 谷环评审〔202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3000 |
| 1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5MAC68JM18T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0105MACHC4XB07 | 验收监测单位:**德高****公司 |
| ****0114MACNTP6H3P | 竣工时间:2025-08-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2-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1-2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1229M1WS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装机容量50MW光伏发电 | 实际建设情况:装机容量47.925MW |
| 根据地块变化,光伏板块数量减少,故装机容量略减少,装机容量略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太阳光照在光伏电池板上,通过电池板的光伏效应生成直流电,经直流汇流箱送至组串式逆变器直流侧;通过组串式逆变器转换为稳定的交流电,再经集中线路引至3150/25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母线,箱式升压变压器将电压升至35kV,再经集电线路送入110kV升压站后升压至110kV后并入电网。 | 实际建设情况:太阳光照在光伏电池板上,通过电池板的光伏效应生成直流电,经直流汇流箱送至组串式逆变器直流侧;通过组串式逆变器转换为稳定的交流电,再经集中线路引至3150/2500kVA箱式升压变压器的低压侧母线,箱式升压变压器将电压升至35kV,再经集电线路送入110kV升压站后升压至110kV后并入电网。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减少噪声和扬尘污染。严格按照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 (二)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集电线路区等采取土地整治、表土剥离回填、撒播草籽、植树等措施,布设排水、拦挡和遮盖等临时防护;临时堆土区应“先挡后堆”,减少占地;道路路面要定期洒水,临时堆放的材料和运输车辆应遮盖等;施工结束后,必须对施工场地区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土地植被。营运期加强员工管理,避免人为破坏生态环境,下方种植农作物或草丛。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城镇污水管****处理厂处理后外排。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板下种植区浇灌,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震,绿化,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光伏组件由回收单位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废间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临时储存场所,转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将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相关信息并及时依法向生态环境部门申报。禁止将危险废物随意倾倒或与其它一般固体废弃物混合。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经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措施,文明施工,对施工废水、固体废物等规范处置,减少噪声和扬尘污染。严格按照扬尘管控工作要求,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扰民。 (二)已经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光伏阵列区、升压站区、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集电线路区等采取土地整治、表土剥离回填、撒播草籽、植树等措施,布设排水、拦挡和遮盖等临时防护;临时堆土区应“先挡后堆”,减少占地;道路路面要定期洒水,临时堆放的材料和运输车辆应遮盖等;施工结束后,必须对施工场地区进行土地整治,恢复土地植被。营运期加强员工管理,避免人为破坏生态环境,下方种植农作物或草丛。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排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光伏组件清洗废水用于板下种植区浇灌,不外排。 (四)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专用烟道排放。 (五)已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基础减震,绿化,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六)已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光伏组件由回收单位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场所,集中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目前升压站投入运行时间较短,尚未产生危废,故未签订未签废物处置协议,待后期产生危废后,建设单位承诺按照要求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交由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理。 |
| 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少,****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可满足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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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对应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监测期间升压站污水处理设施出口pH值为7.7~8.0、色度为3~4、BOD5为8.2~9.1mg/L、NH3-N为3.71~7.4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为0.078~0.111mg/L、溶解性总固体为220~238mg/L、溶解氧为3.05~4.75mg/L、总氯为0.55~0.89mg/L,废水各监测项目的浓度均能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对应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标准,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是可行的。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 准》(GB18483- 2001)小型排放标准 | 油烟净化器 | 设备运行正常 |
| 1 | 合理布置、选择低噪 声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1类标准 | 合理布置、选择低噪 声设备,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保养 | 表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升压站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值昼间在49dB(A)~50dB(A)之间,夜间在37dB(A)~39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周边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8~52dB(A),夜间为37~40dB(A);光伏区周边敏感区的噪声监测值昼间为43~53dB(A),夜间为37~41dB(A),声环境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
| 1 | 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组件由回收单 位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运营期产生的废光伏组件由回收单 位或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内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光伏阵列区、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集电线路区等采取拦渣、护坡和排水工程措施;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 |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光伏阵列区、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集电线路区等采取拦渣、护坡和排水工程措施;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 |
| 1 | 建设事故油池 | 建设事故油池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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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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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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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光伏阵列区、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集电线路区等采取拦渣、护坡和排水工程措施;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选择施工工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植被破坏;对光伏阵列区、道路区、临时堆土区、集电线路区等采取拦渣、护坡和排水工程措施;认真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减少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复垦或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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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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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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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