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遂宁市安居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四川-遂宁-安居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1月2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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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1-29 16:32

****水库****公司 :

你单位报送的《**市**区再生水配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省**市**工业集中发展区,为**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7527.86平方米,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为1万m3/d****水厂,处理后得到再生水约6500m3/d,并配套**中水干管DN600约11.3km。项目计划总投资5851万元,环保投资约77万元。

二、工作要求

(一)我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运营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排放污染物指标稳定达标。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的行业,必须按照国家排污许可证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项目所涉及的规划、安全、水保等其他行政许可请你单位依法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

三、其他事项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加强对该项目的日常管理,**市**生态****执法大队加强对该项目的“事中事后”和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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